浙江在线5月18日讯(记者 黄彦)5月16日,丽水市接到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投诉信访件,反映松阳县大东坝镇树稍自然村将耕地租给当地矿山经营者,用于堆放矿山石头渣。堆场内砂石料露天堆放,泥渣水污染河道,进出车辆通行扬尘、噪声大,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
接到投诉信访件后,丽水市委、市政府,松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松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练斌即时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和督导整改工作。
记者在现场看到,小溪对岸的山脚下,露天堆放着大量土石块,周边未设置任何管理及保护设施。经了解获悉,该地块用地类别为采矿用地,用于松阳徐砚后高岭土矿堆放矿石,堆放的矿石总量近9000立方米。相关部门进一步核查后发现,该矿石中转场用地未经依法审批,现场未设置沉淀池、集水沟等环保设施,堆放的矿石未全面覆盖防尘网。
针对该投诉信访件,当地政府第一时间约谈企业负责人,要求清理堆积场矿石,恢复平整,并严禁矿石进场;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环境管理能力和环保意识。目前,现场已启动矿石清运工作,未作业的矿石已覆盖防尘网,现场设置了雾炮及喷淋设施,沉淀池和集水沟正在加快建设中。丽水市委、市政府表示,对信访交办问题要深刻反思、立查立处、立行立改。松阳县将积极落实督察整改工作要求,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问题按时全部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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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责任编辑:阎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