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5月26日讯(记者 李世超)“还是自己环保意识不够,想着储罐不使用就没事,也算是给自己一个深刻的教训。”25日上午,看着正在被拆除的6个硫酸储罐,德清名泰新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俞连江满是自责和懊悔。
21日,湖州市德清县接到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投诉信访件,反映位于乾元镇金火村的德清名泰新材料有限公司私建硫酸储罐,存在批建不符的情况。储罐与河道防护距离不足10米,罐区与河道无防护区,装卸码头未配套环保设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德清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主要领导召集相关部门、属地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和督办,高效落实整改。
针对涉及问题,当天,生态环境部门就对企业未经环保审批的硫酸储罐进行了立案查处。企业也委托了第三方单位,于第二天完成了硫酸储罐拆除方案和储罐区拆除污染防治方案。这几天,当地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和属地乡镇组成的督察整改工作小组每天都在企业现场办公,督促企业完成硫酸储罐拆除和后续的场地清理工作。
25日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该企业硫酸库区的装卸平台已于前一天就被拆除。一辆液压裁剪机正对碳钢材质的硫酸储罐罐体进行拆除。根据方案,6个储罐将于6月10日前全部完成拆除。储罐拆除之后,企业将对临河的5个盐酸储罐进行腾退,留足储罐与河道之间的距离。此外,生态环境部门在督察整改中还发现企业盐酸库区围堰外的管道接口处存在液体“跑冒滴漏”现象,目前已经整改到位。信访件反映的其他问题,根据调查,企业都具备相应的环保措施。
针对此类问题,德清县将举一反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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