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空巢老人、独居老人、高龄老人的“做饭难”“吃饭难”问题已成为困扰老年人日常生活的难题。为了解决老年人就餐实际困难,近日,浙江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印发《浙江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多种助餐模式。《实施方案》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据《实施方案》,到2025年底,浙江将进一步向城乡社区延伸服务,全省助餐服务网络基本形成,服务对象有效扩面。到2027年底,老年助餐有需求的村(社区)基本覆盖,多元供给、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巩固,老年人就餐便利度、满意度明显提升。
困难老年人是老年助餐服务的重点对象。《实施方案》提出,要优先为“不能烧、不敢烧、不会烧”三类老年群体,即无法自主做饭的失能(含失智,下同)老年人、做饭存在较高风险的高龄老年人、不会做饭的独居老年人等困难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在服务内容上,将重点提供午餐服务,有条件的可提供晚餐、早餐服务,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助餐服务机构结合老年人饮食差异和身体状况,提供多样化、个性化餐食,拓展协助进餐、线上点单等服务。
在服务价格上,将根据老年人年龄、失能等级等情况,采取打折、餐补、限价等让利方式,实行差异化优惠。通过发放老年助餐消费券等方式,让老年人享受看得见的实惠。
另外,《实施方案》提到,要因地制宜采取助餐模式。比如,开办村社老年食堂,探索推广“老年食堂+”模式;建设老年中心食堂,支持老年中心食堂面向社会开放,通过营收让利老年人;依托食堂资源配送,支持其为周边的村(社区)提供配送餐服务,有条件的提供堂食服务。
同时,《实施方案》还鼓励具备资质的社会餐饮企业设置老年餐桌,利用民宿等就近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鼓励发展邻里助餐,在配送餐条件差的农村偏远山区、海岛,采取多户搭伙、结对帮扶等方式,支持具备条件的家庭开设邻里互助点。鼓励推进“互联网+助餐”,与互联网配送餐平台、同城配送等经营主体开展合作,利用现有快递网络为老年人配送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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