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日前批复,原则同意台州市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市、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规划是各县(市、区)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
筑牢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
台州市区
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6.6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1.2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892.2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046倍以内。
临海市
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0.2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6.8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38.14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015倍以内。
温岭市
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7.2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4.26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99.78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2995倍以内。
玉环市
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75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86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58.11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2984倍以内。
天台县
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7.4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5.13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98.43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000倍以内。
仙居县
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5.5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3.19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70.82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096倍以内。
三门县
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5.62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4.49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01.69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097倍以内。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强化区域协同、陆海统筹,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严格保护温黄平原耕地集中片区,夯实粮食生产基础,优化杨梅、青蟹等特色农产品生产空间布局,打造高效和美的现代农业空间。筑牢山林和海洋生态屏障,加强海岸带保护和修复,完善生态服务功能。
提升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市、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等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引导小城镇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构建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结构合理、集约高效的城镇体系。
营造美好宜居城乡空间
统筹城乡生活圈建设,完善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加强临海古城、神仙居等重要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活化利用,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管理要求。
严格城市蓝线、绿线、黄线、紫线等重要控制线管控,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强化国土空间设计引导,优化城乡空间形态,打造山海水城特色风貌。
完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完善设施网络协调布局,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优化综合交通网络布局,强化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加强轨道、高速公路等重大区域交通设施的空间预留管控。强化水利、能源设施空间保障,完善各类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
加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森林、湿地、矿产、水、海洋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和修复,推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做好分阶段时序管控。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统筹推进闲置土地处置、低效用地再开发,引导土地复合利用,实现紧凑集约高效绿色发展。
高质量做好规划实施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发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功能,健全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科学编制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地落实。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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