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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诚信与善意的双向奔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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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0:21
2024-09-30 08:50:21 来源:台州日报 台传媒记者 颜敏丹 通讯员 徐雅婷

  “法官,我是明天开庭被告老陈的儿子小陈,我想替我爸还原告的钱,需要怎么做?”见惯了各种躲债、万般抵赖的“老赖”们,这名主动要求“替父还钱”的青年,让承办法官眼前一亮。

  原告赵女士与被告老陈在两年前进行了货款结算,因金额较大,陈某一时间无法全部支付,故签署了一张欠条。赵女士拿到欠条后,将这笔债务暂时抛诸脑后,今年4月,赵女士在家中找到了这张欠条,在多次电话联系老陈失败后,诉至温岭市人民法院。

  原来,在签完案涉欠条后不久,老陈就因劳累过度病倒了,陈某根本来不及对他的生意伙伴们作出解释,而一家人忙于四处寻医问诊,经常不在家中,老陈之前与人联系的常用手机也长期关机。

  原告与法庭送达人员都联系不上老陈,直到回家的小陈看到了法院留置的诉讼材料,一家人才知道了这起纠纷。

  看着年纪不大的小陈,法官仔细询问了小陈一家的收支情况,了解到一家人目前仅靠小陈的工资生活,原告赵女士主动减免了部分债务,还给出了五年的分期付款方案。

  “我要是早知道老陈是这样的情况,也不会来起诉他。”赵女士说,法院之前联系不上老陈,她原以为这笔钱拿不回来了,没想到小陈愿意主动替父还钱,这笔货款就按成本价收,每半年还一点,五年内还清就行了。

  在承办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经协商,6万元的欠条,原告主动减免了1万元,老陈需偿还5万元,每半年付5000元,分10期付清,小陈以保证人的形式加入到父亲的债务中。考虑到被告老陈的身体情况,无法到庭签字,承办法官带着协议来到了其家中,宣读了协议内容并向卧床的老陈解释,老陈在家人的搀扶下,在协议上捺印确认。

  “法官,第一笔钱小陈就按时给我打过来了。”近日,赵女士在电话里向法官说起了近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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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台州;还钱责任编辑:吴珂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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