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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法治基石 护美绿水青山

浙江启动生态环境法典集中宣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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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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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6 07:56:45 来源: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记者 胡静漪 实习生 姜景心 通讯员 钱慧慧

  浙江在线8月16日讯(记者 胡静漪 实习生 姜景心 通讯员 钱慧慧)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8月13日下午,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多部门主办的“典亮浙江 绿色护航”生态环境法典集中宣讲月启动仪式暨宣讲团首场宣讲活动在杭州市钱塘区举行。现场为16名“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成员代表颁发聘书,宣讲团将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五进”活动,全年计划完成100场高品质宣讲。

  生态环境部首席法律顾问、法规与标准司原司长别涛是宣讲团成员之一,作为我国生态环境法学领域的权威专家,他长期参与多部环境法律法规制定与修订工作,对法典有系统深刻的研究与理解。聘任仪式后,他为与会者作了首场专题宣讲,梳理我国环保领域立法脉络。

  生态环境法典是生态环境法治建设领域里程碑式的重大成果,标志着生态环境治理迈入体系化、法治化新阶段。法典共设5编、1242条,它把30多部法律、100多件行政法规等重新系统梳理,彻底改变了长期以来单行法林立、制度碎片化的格局。

  其中,一大创新值得关注:生态环境法典首次将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与污染防治编、生态保护编并列,构建“三位一体”的全新立法体例,并将双碳目标上升为法律义务。该编共4章、114条,包括“一般规定”“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节约与绿色低碳转型”“应对气候变化”等章节。

  此外,法典还有很多亮点:新增化学物质污染风险管控、电磁辐射、光污染等新领域的管控条款,填补了立法空白;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河湖长制、生态保护红线等改革实践上升为法律规范……总体而言,法典推动生态治理从末端整治向源头预防转型,以最严密法治实现“生态有价,失责必究”。

  接下来,浙江要以法典施行为契机,系统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加快补齐制度空白、细化配套细则、完善实施标准。同时,全面科学把握法典的制度规定,规范执法流程、优化监管方式、建强专业队伍,依托数字生态文明建设省域试点,加快构建智慧执法体系。

  据悉,宣讲团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自然资源厅共同组建,成员涵盖参与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专家、知名高校法学专家、生态环境立法执法业务骨干和资深律师,以专业力量推进法典精神准确传递、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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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典;生态环境厅;宣讲团;执法;浙江责任编辑:马驰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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