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公安机关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带动破获一批刑事治安案件。今年以来,全省社会治安持续向好,全省警情、刑事案件同比分别下降14.3%、13.48%。
今年7月,全省公安机关成立多警种联合攻坚的工作专班,完善运行机制,通过设置信箱、开通举报电话及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和智能化技术,深挖扩线、抽丝剥茧,成功锁定一批涉黑恶团伙及重点人员,以“零容忍”态度向黑恶势力发起新一轮凌厉攻势,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日,浙江公安机关在前期精准研判、深入侦查的基础上,围绕软暴力催收、恶意索赔、舆情敲诈、劳务碰瓷、碰瓷敲诈、强迫消费、色情敲诈、裸聊敲诈、网络“套路贷”、网络暴力等新型黑恶犯罪和“六霸”等传统黑恶犯罪,波次开展“钱潮三十四号”“钱潮三十五号”集中收网行动,共打处234个涉黑恶团伙,抓获嫌疑人2901名,破获案件3735起,扣押涉案资产4780余万元,迅速掀起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高潮,有力震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筑牢社会安全防线。
五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杭州公安成功打掉一个涉嫌网络“套路贷”犯罪团伙
近日,杭州市公安机关组织警力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成功打掉一个涉嫌网络“套路贷”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5名,查扣涉案资金1100万元。
经查,该团伙自2025年10月以来,搭建虚假购物网站,设立非法放贷平台,打着“先享后付”旗号,捆绑茶叶销售,开展短期“套路贷”业务。该团伙设置7天、14天超短期借贷周期,依靠高额利息、逾期违约等方式不断垒高债务,逼迫借款人短时间内背负翻倍欠款。针对逾期欠款人员,该团伙频繁使用电话轰炸、上门滋扰纠缠等“软暴力”手段催收讨债,严重扰乱群众日常生活,引发大量群众投诉信访,社会影响恶劣。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二 温州公安成功打掉一个涉嫌强迫交易犯罪团伙
近日,温州市公安机关成功打掉一个在美容领域涉嫌强迫交易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
经查,该团伙在温州永嘉、鹿城、瓯海等地开设美容店,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为噱头,诱骗顾客进店。随后,店内美容师在顾客面部涂抹刺激性物质,导致顾客脸部红肿、刺痛。其余团伙成员趁机宣称顾客皮肤有毒素,并以“若不购买店内高价服务及产品,症状将无法消除,甚至会导致留疤、毁容”为由,对顾客进行恐吓。同时,团伙成员强行阻拦顾客离开,迫使顾客接受高价服务。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三 湖州公安成功打掉一个涉嫌催收非法债务犯罪团伙
近日,湖州市公安机关成功打掉一个涉嫌催收非法债务的恶势力组织,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破获非法经营、催收非法债务、开设赌场、寻衅滋事、容留吸毒等案件20余起。
经查,该团伙长期盘踞湖州南浔等地开设赌场,组织大量人员参赌,并向赌客和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高利放贷。随后,该团伙通过网络辱骂、滋扰、威胁以及网下跟踪、恐吓、摆放花圈等多种“软硬暴力”手段非法催收债务,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四 金华公安成功打掉多个涉嫌强迫交易犯罪团伙
近日,金华市公安机关组织400余名警力,在省内及外省多地开展集中收网,成功打掉多个以“中奖引流、施压签单、强卖商品”手段实施诈骗及强迫交易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00名,查扣涉案电脑、平板、手机等电子设备180余部,以及用于引流的数码配件2000余件、账单合同数百份。
经查,这类团伙多选择外来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城郊接合部作案。其以“新店开业”、“免费抽奖”为诱饵,引诱受害人扫码“中奖”,随后将其引流至实体店内。在受害人领取奖品环节,诱导其在自制合约上签字,合约中暗藏“设备限制离开当地”、“禁止关机”、“必须接听回访”等苛刻条款以及高额违约金陷阱。一旦受害人放弃领奖,团伙便采取言语威胁、围堵等手段,谎称将直接扣款或影响征信,迫使受害人高价“买断”奖品或价格畸高的虚拟通讯套餐。经查,涉案产品实为低价组装机与贴牌机,定制套餐成本仅千余元,却以数千至上万元高价兜售。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五 舟山公安成功打掉一个涉嫌敲诈勒索犯罪团伙
近日,舟山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成功打掉一个以线上恶意索赔方式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4名,查扣作案电脑20余台、手机50余部。
经查,该团伙在省外设立据点,组建采购部、客服部,通过互联网平台批量购买商品,以商品虚假宣传为事由,采用拨打12345投诉、12315举报为威胁,对全国各地小微企业实施敲诈勒索,利用商家担心被处罚的心理迫使支付“赔偿款”,已查明涉及商户1100余家。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浙江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将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常态化开展集中收网,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