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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行政权力套上“紧箍咒”
解读《湖州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管理实施办法》
2016年06月20日 15:01:00 来源: 湖州日报 杨骏

  浙江在线6月20日讯 上月,湖州市出台了《湖州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管理实施办法》。“这标志着湖州市权力清单管理的制度化更进了一步。”有关专业人士对《实施办法》给出了如此评价。《实施办法》如何诞生?该办法出台后,对政府部门权力的监督制约体现在什么地方?市民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如何行使?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日前采访了市编委办相关负责人,详细解读《实施办法》。

  诞生正当其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省政府办公厅于去年11月下发了《关于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工作的意见》,对深化“两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湖州市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工作,主要从5个方面入手,其中,研究起草《湖州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管理实施办法》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市编委办有关负责人说,随着部门权力事项库的确定,权力清单长效化、制度化管理日益迫切。

  根据省市有关精神及工作需要,从去年9月份开始,市编委着手进行调研起草, 10月形成《实施办法》初稿;在11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浙江省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管理办法》之后,按照“与省衔接、因地制宜”的原则对《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改,于12月征求各部门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37条。据此再次修改后,又在湖州机构编制网上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今年4月23日,《实施办法》正式出台。

  推进权力清单管理制度化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市政府各部门应当按照依法行政、公开公正的原则,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权力清单,依法行使纳入权力清单的行政权力。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在行使行政权力的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市编委办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处负责人表示,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对行政权力清单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政府决定新设行政权力的;国务院、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行政权力事项下放至本市实施的;行政权力设定依据失效、废止或更改的;行政权力因机构、职能变动调整的;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如收费依据和标准、办理机构、办理时限、办理地点、联系电话、监督方式、常见问题解答、服务指南、填报表格等内容发生变更的;其他应当予以调整的情形。

  据介绍,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委托下放或实行县区属地管理的,由该下放行政权力的市级部门向市编委办提出调整行政权力的申请,由市编委办征询市法制办合法性审查意见,市法制办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市编委办根据合法性审查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报请市政府批准,市政府批准同意的,由市编委办在批准同意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上报省编委办,申请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调整上下级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承接委托下放和属地管理的县区部门还要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做好行政权力运行信息的梳理和权力清单调整工作。

  监督实现常态化

  强化监督力,才能提高执行力。根据《实施办法》规定,市编委办会同市法制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审改办)等有关部门加强对行政权力的评估和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或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权力事项,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处理。

  市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行政权力运行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市编委办,回顾总结行政权力运行、行政监察、法制监督的基本情况和检查考核情况,分析影响权力运行的主要因素,提出改革措施或建议。

  同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政府部门有未依法履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职责,擅自行使权力清单之外行政权力等行为的,可以向市政府、权力清单管理部门或监察机关举报。举报情况属实的,由相关部门提请有权处理的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标签: 行政权力;权力清单 责任编辑: 石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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