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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建“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评价 补全纳税信用管理空白
2016年06月21日 07:17:00 来源: 浙江日报 蒋书豪

  浙江在线6月21日讯(浙江日报记者 蒋书豪)“真没想到‘税易贷’这么方便、这么快,才两周的功夫,95万元贷款就拿到了。看来诚信纳税真有含金量,我们一定要守护好纳税A级信誉。”近日,湖州市吴兴杰杰装饰建材商行负责人顾鼎杰心里乐开了花。该商户专注室内装潢建材销售,有良好的诚信纳税记录,去年缴纳税款10.32万元,被评为2015年度纳税信用A级企业。“今年我们准备扩大经营规模,升级为销售批发型企业,但面临着资金的压力,这笔信用贷款简直就是及时雨啊。”

  在湖州,难以量化的“纳税诚信”变成了直观的数据。国税部门在全国率先施行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纳税信用评价制度及纳税人信用分类管理机制,并开发了纳税信用管理应用系统。纳税人的每一次纳税行为都会被评价、分解和累计,构建起以信用评价、品牌培育、行为监测为链接,以多方协作、分类管理为保障的信用监管大平台,通过个体工商户(其他类纳税人)纳税信用评价、纳税人(全部纳税人)信用分类应用管理等内容的无缝衔接,实现纳税信用管理全覆盖,目前已有340余户个体工商户纳入诚信监管范围。

  去年开始,根据省国税局深化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部署,湖州市国税局在吴兴区率先试点,参照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经过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结合个体工商户经营规律,为其量身打造指标体系,制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纳税人纳税信用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纳税人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科学规范地开展信用管理。

  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动“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评价的成果应用,通过加强纳税信用监控管理,实现失信约束与守信激励的有机结合。在内部强化管理,以信用等级为A的纳税人为激励对象,为其提供设立办税绿色通道,组织上门辅导等服务措施;以C级纳税人为预警对象,在办税时,系统将提示其失信信息,督促先行处理不良记录,再办理涉税业务;对D级的监控对象实施出具的纳税证明上加注其涉税不诚信行为等十方面监控管理措施。在外部协作联动,与人民银行、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定期将涉税行为信息传递给外部单位,通过出境管理、信贷发放等措施深化协作监管。“我们通过开发纳税信用管理应用平台,实时捕捉纳税人涉税行为,进而准确落实分类监管措施,做到了纳税信用结果在税务机关内部应用的深度化和社会化应用的广度化。”湖州市吴兴区国税局赵健鸣局长介绍道。 


标签: 纳税;信用 责任编辑: 石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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