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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炎夏日 游泳场所那些不得不说的“秘密”
2016年07月05日 14:31:00 来源: 湖州在线 胡世明

  浙江在线7月5日讯 最近湖州的天气,一言不合就下雨,两言不合就高温!坐在没有空调的屋子像蒸桑拿,走在火辣辣的太阳底下像烤肉,把人都热得不行!此时一头扎进清凉的泳池畅游一番,无疑是夏天最消暑的运动,爽翻了!

  那么问题来了,作为许多人共用的一波碧潭,如何寻找安全放心的称心消暑呢?

  湖州市卫生监督所提醒,这样的游泳场所才是安全达标的。

  游泳场所卫生要求:

  环境卫生

  1、游泳场所的内外环境都应保持整洁、卫生、舒适、明亮、通风,空气质量及水质符合《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1996)的要求,游泳池水应按期更换消毒,且应保持游离余氯浓度为0.3-0.5毫克/升,浸脚消毒池池水应当每4小时更换一次,且应保持余氯浓度为5-10毫克/升。

  2、场所入口处应有明显“严禁肝炎、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性病等患者和酗酒者进入”的标识。每场开放前、开放时均应进行池水余氯、PH值、温度等检测,注明测定时间并公示检测结果。

  设施布局

  1、应设置急救室、更衣室、淋浴室、公共卫生间、水质循环净化消毒设备控制室及库房,并按更衣室、强制淋浴室和浸脚池、游泳池的顺序合理布局。

  2、设有深、浅不同分区的游泳池应有明显的水深度、深浅水区警示标识,或者在游泳池池内设置标识明显的深、浅水隔离带。

  3、应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人员出入口及疏散通道,设有机械通风装置。

  4、应当具有池水循环净化和消毒设施设备,水处理机房不得与游泳池直接相通。

  卫生安全的游泳场所该如何选择呢?

  我们建议:

  1、选择卫生信誉度等级较高的游泳场所(建议B级以上)。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每年会从硬件设施、卫生管理等方面对游泳场所进行量化分级评定,结果分为A、B、C级,分别表示游泳场所的信誉度为优秀、良好、合格。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牌一般悬挂在经营场所明显醒目位置处。

  2、选择公示水质合格检测报告的游泳场所。游泳场所每年开放前和连续开放期间,要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卫生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在明显处公示。

  3、选择开展自检工作的游泳场所。场所经营者要在每场开放前、开放时均进行池水余氯、PH值、温度等项目的检测,将检测结果应公示并注明测定时间。

  4、选择卫生管理制度健全的场所。游泳场所室内要贴有禁止吸烟,禁止出租泳衣泳裤、禁止泳客自带拖鞋等明显标识。

  5、选择硬件设施齐全的场所。游泳场所应该设有专门急救室和急救药品,并配备专业救生员。  

  6、选择水色清澈湛蓝,水面无漂浮的灰尘和杂物,水面散发淡淡氯气味道,水中能见度高,人流量适中的游泳场所。

  温馨提示

  1、如果您患有肝炎、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性病等疾病千万不可进入泳池,以免给他人带来麻烦。

  2、酗酒、空腹、饱腹、过劳者不宜下水游泳,以免突发意外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3、泳前最好做一些热身准备工作,自觉淋浴,自觉在浸脚池进行双脚消毒,佩戴游泳帽,不穿用他人泳衣,泳后及时擦洗身体。

  4、游泳场所属于人流量较集中的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维系还要靠大家,请您在享受清凉的同时,别忘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创洁净游泳环境。

  在游泳前,还应如实告知自身健康状况,并签署《浙江省人工游泳场所游泳者健康承诺单》。有游泳禁忌症的,要自觉不入水游泳,共同维护人工游泳池的水质卫生安全。

  如果您在游泳时发现泳池卫生安全不达标,可及时向当地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反映,他们将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

标签: 游泳池;卫生 责任编辑: 朱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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