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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提醒做好防暑降温 40℃以上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2016年07月23日 17:20:52 来源: 湖州在线 记者 董梁

  浙江在线7月23日讯 7月中旬以来,为了提高各行各业对于防暑降温意识,市总工会已通过各种渠道提醒企业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护好高温职工身体健康。“针对这些在烈日下的高温从业者,我们将陆续送去解暑用品。”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将特别关注快递物流行业从业人员和服务G20的一线职工,还有省市重点项目的从业人员,积极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记者了解到,高温下,企业要做的防暑降温有很多细节需要注意。其中,除了保证高温期间工作场所通风、隔热和降温。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对接触高温危害作业的职工要组织岗前、岗中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书面告知职工,对高温职业禁忌者应及时调整工作岗位。

  在一些高温工作场所,需要设立职工休息室,并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职工提供合格、足量的防暑降温饮品和必需的药品。

  市总工会提醒广大企业主,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信息,合理安排职工工作时间,应倡导“做两头歇中间”,避开高温时段作业。如果因生产需要确需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与工会和职工协商,严禁强令加班。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企业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即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20、30、40分钟)。

  另外,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标签: 防暑;高温 责任编辑: 朱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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