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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亮出去年查办职务犯罪“大数据” 举报人现场领走奖金
2016年06月21日 16:02:00 来源: 浙江法制报 记者 许梅 通讯员 史隽

  浙江在线6月21日讯 昨天是全国检察机关第十八个举报宣传周的第一天,省检察院召开举报宣传周新闻通报会。会上不仅通报了去年我省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大数据”,还首次现场奖励了带有“神秘色彩”的职务犯罪举报人。

  依法立案查办一批大要案

  严惩腐败,我省突出了大案要案的查办。去年,全省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贪污贿赂20万元以上案件727件,占立案数的44.22%,其中100万元以上案件209件,占12.7%,1000万元以上案件16件,挽回经济损失2亿多元;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190件,占40.25%。

  我省立案查办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要案186人,其中中央交办的省部级干部3人,厅级干部16人,处级干部167人。如由省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江苏省委原常委、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受贿案,由衢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的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局长胡本亮受贿案,两案目前都已提起公诉;而由绍兴市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宁波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洪嘉祥受贿案,起诉后洪嘉祥已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

  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也是查处重点。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办此类案件1194件1409人,其中贪污贿赂类案件998件1151人,涉案金额50万元以上案件有277件,占23.2%。渎职侵权类案件281件355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25件149人,占44.48%。

  在这1194件案件中,涉及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的贪污贿赂类案件有336件382人,占33.2%;涉及侵害农民利益、破坏新农村建设的贪污贿赂类案件197件241人,占20.9%。

  我省检察机关还重点查处了一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窝串案。

  另外,围绕“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新农村建设等决策部署,我省检察机关还组织开展多个职务犯罪专项办案活动,其中生态环境领域查办职务犯罪案件89件101人,查办土地征用补偿、耕地复垦等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57件328人。

  举报人称“没什么好怕的”

  昨天在新闻通报会之后,省检察院对举报有功人员张某某进行了现场奖励。

  一直以来,大家都觉得,举报职务犯罪需要胆量和勇气。不过昨天在现场,被奖励的张某某回忆起当初下定决心向检察机关举报的情形,却是相当淡定。他说,对于要举报的人,当时有好几个同事都因为害怕而不敢举报,但他并没有经过复杂的思想斗争,举报后也没有很担心,“没有什么好怕的”。而事实上,他到现在也没有受到可能与之相关的威胁和报复。

  据了解,张某某举报的是单位领导利用职务之便,变相侵吞国有资产、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问题,要求检察机关调查处理。之后,经检察机关查证属实。该单位领导最终被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19万余元发还案发单位。

  其实,在去年我省查处的这些职务犯罪案件中,有一些线索正是来源于群众举报。如苍南县政协副主席、原教育局长梁峰受贿案。据统计,2015年至今年5月,我省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线索9521件,经审查后移送侦查部门2240件。

  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接受举报的途径,除了传统的来信、来访,还有拨打12309举报电话或登录检察机关举报网站。另外,去年我省检察机关还新增了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如果有需要,只要通过当地检察机关申请预约,经同意后就可以直接向上级检察机关进行远程视频举报。检察机关会严格做好对举报人的保密和保护工作。

标签: 举报;审查;奖金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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