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政府了解到,为做好“十三五”时期耕地保护工作,浙江将加强管控,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科技等多种手段,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从6月份开始,集中3个月时间,在全省开展大清理、大整治。开展历史违法用地“结案销号”清零工作。
到2020年底,全省力争完成垦造耕地60万亩,耕地质量提升1000万亩,农村土地综合整治10万亩,明确规定禁止垦造耕地的“十个禁止区域”,对禁止区域内垦造耕地项目,不予立项,一旦发现,及时制止整改。
去年开始,浙江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把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进行特殊保护,特别是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的优质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据统计,全省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566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1002万亩。
今年3月,浙江省下发了《关于全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通知》,要求市、县政府全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按照“谁保护,谁受益”、“分级负责,突出重点”的要求,对耕地保护全面进行经济补偿。
从今年开始,浙江省对各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偿资金进行补助。省财政对永久基本农田每年每亩30元耕地保护资金补助;各市、县(市、区)结合各地实际,统筹地方财力和有关资金,确定具体补偿标准,最低档补偿标准不得低于省补助标准。
为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震慑力度,更好地破解土地执法难,省政府提出“十三五”期间要在全省开展严格执法、保护资源“亮剑”行动。
今年“亮剑行动”的重点确定为临时用地和违法用地未依法处理到位问题专项整治。从6月份开始,集中3个月时间,在全省开展大清理、大整治。对排查出来的违法用地案件,逐一进行整改,力争问题排查发现率100%,落实整改时限和落实处理措施率100%。省厅排查10起重大案件,市级排查100起案件,县级排查1000起案件,重点予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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