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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小事,纪委也要找你谈谈
——杭州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抓早抓小
2016年06月23日 03:36:00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浙江日报记者 丁谨之

  浙江在线6月23日讯(浙江日报记者 丁谨之 通讯员 李光 孟露)编者按:中央纪委提出,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四种形态”的提出,体现了严管就是厚爱,对于以纪律建设推进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具有重要意义。从今天起,本报推出“聚焦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报道,敬请关注。

  从全省第68名到全省第4名,王仙桃自2012年担任杭州下城区文广新局党组书记、局长以来,该区已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评估排名中,实现3年“三级跳”。

  这不是王仙桃唯一一张“成绩单”。在2015年该区各机关单位的作风状况综合评价排名中,区文广新局的“大名”已从靠后位置往前迈了一大步。“为了这事,区委书记、区纪委书记先后找我谈话,说实话,压力挺大。”上任之初,单位的作风排名因两任班子主要领导曾发生违纪违法问题,排名垫底。作为“一把手”,王仙桃接受了谈话提醒教育。

  那份忐忑不安,他至今难忘。走出谈话室,王仙桃在工作笔记中写下3个关键词:“党风廉政”“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随后,该局持续开展机关建设活动,单位风气、工作氛围为之一变。

  发现问题线索或者倾向性、苗头问题,进而约谈党员干部,已成为杭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执纪的重要方式之一。如何运用好监督执纪的“第一种形态”?杭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开展各类谈话工作,抓早抓小,通过及时“咬耳扯袖”,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发现并解决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今年1月至5月,全市共对涉及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开展谈话函询246件次,同比增加两倍多。

  没事小事也找你谈谈——

  警示提醒需“赶早”

  放下电话听筒,淳安某乡副乡长老王心里直打鼓。违纪违法的事,自己明明没沾边,为什么县纪委的同志还要喊自己去“喝茶谈心”?今年元宵节刚过不久,他带着疑问,敲开了淳安县纪委谈话室的大门。

  “坐坐坐,别紧张。今天请你来喝茶,顺便做个廉政谈话。”看着老王一脸严肃的表情,县监察局副局长卢合理笑着说,缓和气氛。

  “廉政谈话?”

  “就是给你提个醒,以后多留心就行。”卢合理说,“最近,有群众反映你和工程老板走得比较近。你这个副乡长,分管的就是项目建设,跟他们走得太近容易出问题,可得长个心眼!”一听这话,老王红了脸,直言自己平时太大意,这趟回去后,一定注意保持距离。

  今年以来,尽管“来客”不同,但相似的故事在淳安县纪委的谈话室频频上演。“过去,一收到纪委请‘喝茶’的邀请,党员干部就觉得紧张。现在,这种观念在慢慢改变,纪委请‘喝茶’会越来越普遍。”淳安县纪委副书记方四雷告诉记者,不是等出了事才找人谈,没事、小事都要谈,这样才能“及时抓早抓小,防止党员干部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

  据了解,本年度淳安县的廉政谈话,已实现645名县管领导干部“全覆盖”。

  作为我省推行廉政谈话的先行地区之一,杭州早在3年前就出台实施意见,明确将涉及单位或个人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身处特殊时期或面临敏感情形的、或位居腐败风险易发多发重点岗位等3大类10种具体情形的党员干部,列为谈话提醒教育对象。同时规定,主谈人视情对被谈话对象进行回访,跟踪了解其思想及工作状态。

  告诉你“红线”在哪里——

  条分缕析来释疑

  李六文,杭州市纪委派驻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纪检组组长,2015年下半年以来,他的办公室里多了一位“常客”——杭州市房管局财务处处长陈理。“房管部门的廉政风险比较大,工作中遇到问题,我常去找李组长请教。”陈理解释说,不管是规范财务管理,还是整改内审、巡查发现的问题,都向纪检组借力不少,“有他们督促推动,帮我标定‘红线’,我做事也更有底气”。

  及时纠小纠偏,并非谈话的唯一目的。杭州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陈春雷告诉记者,为使谈话获得更好效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还当起了“老师”。2014年开始,他们主动出击,通过谈话对党员干部进行面对面业务指导,消除他们在党纪条规理解和执行实践中的疑问。

  就拿富阳区来说,2015年,富阳区纪委领导班子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谈话提醒,增添了“科普”党风廉政知识的元素。

  “怎样办红白喜事才不算违纪?”这是乡镇干部的疑问。“推进工程建设中加班,能不能拿补贴?”村干部们刨根问底。

  “谈话中,常会遇见类似问题。”富阳区纪委常委张卫明告诉记者,他们刚好借此机会,向基层党员干部讲清讲透当下的政策、纪律和规矩。“不清楚纪律的‘红线’在哪里,也是党员干部违纪的一个重要原因,所以我们把‘红线’说清楚,也是保护干部。”

  主体责任履行了吗——

  督促种好“责任田”

  2015年10月下旬起,杭州市纪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组组长姚吉锋的工作日程表里新增了一项工作——逐一约谈归口监督单位“一把手”,指出存在问题,限期落实上报。

  这次约谈,也是一次“回头看”。针对的是去年各单位中“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瞄准的是问题整改是否彻底到位。

  “抓关键少数的效果,比较明显。”姚吉锋所在的纪检组,共归口监督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法制办等10家政府部门,他告诉记者,2015年他带队先后两次逐一约谈10家单位“一把手”,6次向“一把手”提出纠偏意见被采纳,督促“一把手”各自在单位内部开展提醒谈话,共计谈话35人。

  其中,市政府驻京办、市政府驻沪办、杭州阿克苏援疆指挥部这3家异地单位,改进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做法,做到事前书面请示,并主动接受纪检组的监督。针对纪检组提出的“异地单位一定要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内部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制度”这一要求,市政府驻沪办认真落实,结合实际创建全体处长参加的办事处主任会议制度,对接待、采购、礼品管理等各项工作实行集体决策,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仅2015年就节约接待费200万元。

  除每年年初,市纪委举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会外,各区县也为督促“一把手”履行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积极探索。

  2015年桐庐开展“一对一”约谈提醒,由桐庐县纪委书记黄利文逐一约谈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较多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负责人,共约谈单位“一把手”20人、纪委书记18人(次)。今年1月,桐庐出台落实“两个责任”约谈工作实施意见,明确“需进一步明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相关工作要求”等10种提醒约谈情形、“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分管、联系范围内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等5种警示约谈情形。

  针对党政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江干区则组织“四色亮牌”谈话教育,依据程度不同,分别标记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分层分级进行提醒、教育、预警和警示。

  注意!这些情况

  纪委会约谈

  2013年,杭州市纪委出台《关于开展党员干部谈话提醒教育的实施意见》,明确出现以下3大类10种具体情形时,涉及的党员干部应被列为谈话提醒教育的对象。

  (一)单位或个人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

  1.案件调查中涉及但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

  2.有信访反映,或网上、社会上有不良传言,但证据不足或情节轻微、不需纳入案件检查程序的;

  3.所在单位的信访量短期内骤然上升,需约请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谈话提醒的;

  4.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时发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群众反映意见较多,需要向责任领导或主要领导沟通提醒的;

  5.在执法效能监察、党风纠风监督、专项治理或开展巡视、审计等工作中发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群众反映意见较多,需要向责任领导或主要领导沟通提醒的;

  (二)身处特殊时期或面临敏感情形的。

  6.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问责处理的;

  7.受到错告诬告应予澄清保护,并需教育引导正确对待监督的;

  8.新提任或转任重要岗位的;

  9.发生婚姻变化等重大家庭变故的;

  (三)位居腐败风险易发多发重点岗位的。

  10.处于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需要定期提醒教育的。

标签: 杭州;纪委;监察 责任编辑: 杨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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