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6月29日讯 近年来,省内外各类重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多发,给我省消防工作敲响了警钟。同时,我省是危化品、外来务工人员大省,消防工作不容小觑。据省公安厅统计,去年我省全年发生火灾为34000多起,比前年减少了11%,今年上半年,我省消防系统进一步加强消防管控,将火灾数控制在8839起,比去年同期下降了52.6%,不过,不能掉以轻心。
7月1日,新的《浙江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即将实施。昨天下午,相关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条例》中的亮点进行了解读。
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去年8月的一个午夜,杭州市区发生一起小高层楼煤气爆炸起火事故,导致几十名居民连夜逃下楼。记者第一时间就赶往发事故现场,但在第二天的追责跟踪采访时,对于事故责任,相关单位以各种理由推卸责任,最后不了了之。
这件事要是发生在今年7月1日后,那么,火灾事故的权责一旦明晰下来,相关单位势必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火灾隐患的管理将落实到具体的人和单位,消防安全管控将得到加强。
据了解,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是这次《条例》的亮点之一,可以避免消防安全监管中存在权责不明的情况下,各部门推诿责任。《条例》中明确了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消防工作。同时,赋予基层的乡(镇)街道依法行使消防监督检查、询问调查、责令改正等监督职权,有效控制这些60%以上火灾发生的源头。
消防安全将纳入征信记录
消防安全做得好不好,之前很多单位负责人并不以为然。《条例》实施后,如果再这样任性的话,恐怕就会影响单位的工作开展,因为我省将把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处罚、重大火灾隐患等纳入征信记录。同时,对火灾易发多发区域,要加强消防安全改造,规定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农村老旧房消防安全改造及指导规范。
另外,《条例》也关注到了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以及近年来高发的电动车辆火灾事故,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以及居住人数较多的出租房屋,提出应设置简易报警、喷淋等设备、器材,企业集体宿舍、居住人数较多的出租房屋,要统一设置电动车辆存放、充电场所,禁止电动车辆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内存放和充电。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警告处罚。
另外,以往需要20个工作日的消防审批,将被缩减到15个工作日,为企业减轻了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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