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时间为7月1日至7月23日
2016年06月26日 12:00:00
来源:
金华晚报
记者昨从市社保局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等规定,我市企业单位职工和城镇个体劳动者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每年7月调整一次,今年申报时间为7月1~23日。
据了解,具体申报工作规定为:企业单位职工(含事业单位非编人员)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且缴费基数上限为12930,下限为2590。城镇个体劳动者缴费基数按不低于3290同时不高于12330申报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18%,个人月缴费额不低于592.20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5%,个人月缴费额不低于164.50元。其中,已开通网上申报企业必须登录http://www.jhlss.gov.cn:8088/sionline,进入网上申报系统点击“单位申报”模块中的“职工缴费基数申报”或“批量缴费基数申报”子模块进行缴费基数申报。未开通网上申报企业单位从7月1日起到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址:www.jhlss.gov.cn)首页右上角“金华市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系统”点击进入下载本单位参保人员名单和汇总表,或携电脑U盘到市社保局(丹溪路289号104办公室)拷取单位参保人员名单。
参保人员名单经单位申报确认后的电子文档U盘、及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二份的纸质汇总表(用A4纸)于7月23日上报(联系电话82822097、82822047)。
标签:
社会保险;缴费
责任编辑:
杨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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