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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旭:让无声物证“开口说话”
2016年07月28日 06:52:45 来源: 钱江晚报 蒋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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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7月28日讯 “小时候就觉得警察威武,惩治坏人维护正义。”怀着对警察的憧憬,2003年6月,方旭考上了浙江警察学院。毕业后,他被分配至义乌市公安局江东派出所,成为了一位派出所民警。

  2年后因表现优异,方旭被调至义乌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在痕迹检验岗位上一干就是7年。7年里,他勘查现场4000余次,通过现场痕迹物证破案550余起……

  人物名片:

  方旭,2007年7月毕业于浙江警察学院,同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2009年9月调入义乌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从事现场勘查工作,2011年至2015年连续4年被评为“义乌市公安局先进个人”,2015年获“义乌市公安局十佳民警”称号,2014年、2015年金华市现场勘查绩效中连续2年名列第一,并于2016年1月被金华市公安局聘为破案能手。

  广告纸背面,提取破案关键物证

  方旭所在的物证鉴定室,负责义乌全市重特大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和痕迹检验鉴定。痕迹检验,通俗来说就是在案发现场,从蛛丝马迹中获取信息,让无声的物证“开口说话”。

  炎炎夏日,近40摄氏度的高温,蹲在地上寻找犯罪嫌疑人遗留的痕迹,一天出警十多起,多时有二三十起,衣服湿了干,干了湿,这是方旭的工作常态。

  夏天看现场是最辛苦的,有的案发现场环境恶劣,又热又臭,还得忍受蚊虫的叮咬。去年夏天,又接到一起报警,方旭赶到现场时,远处就闻到了一阵恶臭。“整幢楼都是臭的,死者已经死亡了好几天。”

  面对高度腐烂和臭气熏人的尸体,必须近距离地拍照、记录,其中的艰辛是常人所无法想象的。“当天见过尸体,会连续几个晚上睡不好,有时候实在是太累了,也就睡着了。”

  2014年、2015年,在金华市现场勘查绩效中,方旭连续2年名列第一,并被邀请到金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举办的“刑侦大讲堂”中介绍经验。2016年1月,他又被金华市公安局聘为破案能手。

  年纪轻轻,为何却有这样傲人的成绩?方旭腼腆地笑笑:“勘查现场多了,也就比较有经验了,平时多思考、多观察,从嫌疑人的犯罪心理出发,及时拓展和调整侦查思路,就能比较好地抓到案件关键点。”

  2015年6月10日,义乌市稠城街道三溪堂国药馆内的一个象牙被盗,损失价值10余万。麻烦的是,案发时间是在前一天晚上,但国药馆工作人员以为是老板把象牙带出去,没有在意,继续营业,等老板回来才发觉象牙被盗。

  此时离案发时间已经过去了2天,国药馆里人来人往,现场遭到破坏,提取嫌疑人的痕迹显得十分困难。

  方旭一遍遍“扫描”现场,通过现场分析,思考嫌疑人可能在作案现场留下痕迹的方位。最后,他把目光移到了一张毫不起眼的广告纸上,在广告纸的背面成功提取到了嫌疑人的痕迹,第2天即比中了嫌疑人,第3天嫌疑人抓捕归案。

  “虽然勘查现场枯燥,但能提取到痕迹物证并比中嫌疑人很是兴奋。”他说。

  零口供,照样锁定犯罪嫌疑人

  在领导眼里,方旭是一个踏实肯干的85后。义乌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物证鉴定室)副主任张俊才就评价他“工作起来非常专注和细致,求真欲望强烈,找不到线索不罢休。”

  2月5日,位于义乌市福田街道银海三区46幢的一家超市,在非营业期间发生了一起盗窃案件。方旭到达现场后了解到,银海三区还有2家超市也被盗,总计损失10余万元,周边群众对此事反应较为强烈。方旭经过对三家超市的勘查及周边监控的查询,发现犯罪嫌疑人为同一人。

  犯罪嫌疑人的反侦查意识很强,作案时戴帽戴手套,在盗窃得手离开超市时,还将店内的监控主机带走,并将现场地面进行清理。

  方旭勘查两个多小时后,没有获得有用的线索,现场勘查似乎陷入了僵局。

  方旭并没有因此懈怠,继续巡视现场,寻找有无忽略或是遗忘的地方。终于,在近4小时的勘查后,方旭在案发现场的一台电脑显示器上发现并提取到了痕迹,通过比对,在案发的第二天即比中了犯罪嫌疑人杜某。

  2月11日,犯罪嫌疑人杜某被抓捕归案。抓获后,杜某坚称没有实施盗窃,拒不供认犯罪事实,并扬言:“有证据就把我关起来”。

  铁证如山,公安机关根据现场痕迹的成功比对,在零口供的状态下将犯罪嫌疑人移送起诉。

  物证是认定嫌疑人作案和移送法庭诉讼的最客观最重要的证据。如何才能提取到有价值的物证?方旭说:“接警后,必须第一时间赶赴案发现场勘查,一来是发现和提取案发现场的痕迹,二是还原案发经过,三是确定案件的性质与侦查方向。到达现场,痕迹、物证不一定能马上发现,但只要有耐心,静下心来勘查现场,总会有所突破。”

  方旭的缜密与细致,让他一次次地在潜藏的痕迹中提取到证据。在这起盗窃案中,方旭在现场勘查中提取的痕迹为案件的破获及起诉发挥了积极作用。

标签: 物证;鉴定;民警 责任编辑: 朱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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