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30日讯 按照阳光用药工程实施方案,我市日前组织专家采取听汇报、看资料、查现场等方式,对市本级8家医疗机构和各县(市、区)10家第一人民医院的处方点评、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等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抗菌药物使用存在不足
近年来,我市药事质量虽然逐年提升,但从这次督查看,抗菌药物的使用规范性、合理性,I类手术切口的围手术期用药合理性等方面都存在不足:
(一)门急诊抗菌药物使用存在问题:遴选药品不适宜,如诊断扁桃体炎,使用头孢他啶、头孢地嗪、磺苄西林等偏革兰氏阴性菌等抗菌药;联合用药不适宜,如诊断为“下肢多处裂伤”,使用异帕米星+左氧氟沙星+头孢克肟;诊断为“乳腺炎”,使用阿奇霉素+左氧氟沙星;给药频次不适宜,如青霉素qd给药;拉氧头孢qd给药;头孢曲松bid给药。
(二)抗菌药物医嘱点评存在问题:无指征用药,如胃炎使用头孢西丁;选药不合理,如疣切除术选用头孢西丁;宫外孕手术选用头孢美唑+联合甲硝唑;用药时间过长,如包皮环切术选用头孢硫脒,使用3天。
(三)I类切口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存在问题:无适应症预防用药,如乳腺肿物切除术前使用头孢噻肟,术后使用头孢唑肟;选药不适宜,如颅骨修补术、左桡骨内固定拆除术选用头孢西丁;给药时机不当,术前未用药,术后使用;围手术期预防用药时间过长,如甲状腺次全切术后预防用药时间长达4天;病程记录欠规范,部分使用抗菌药物病历在病程记录未作相应记载。
(四)麻精药品管理存在问题:管理不符合要求,如环境温度过高;麻精药品库无防盗门;手术室麻醉药品保管未上锁、无监控等;使用登记不规范,如有漏登记现象;手术室麻醉药品交接班登记不及时现象;书写不规范,如麻醉药品专用病历记录不完整、无疼痛评分;未及时换证;麻醉处方上未填写药品批号;用法用量不明确等。
强化开展药事质控督查
对此,市卫计委要求各县(市、区)卫计局(委)、市直医疗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对药事质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大药事质控自查和奖惩力度,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举一反三,及时整改。
其中,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药事质控工作的重视程度,将药事质控工作纳入医疗质量管理,在控制医院运行成本中发挥重要作用,特别是麻精药品的管理更要严上加严,严防麻精药品由于管理不严造成遗失,以及麻精药品的滥用。各地各单位要以此次督查为契机,加强合理用药学习,严格掌握抗菌药物临床用药适应症及联合用药的指征,提高规范处方书写与合理用药水平。各地要加大对临床药师的培养力度,支持临床药师开展处方审核工作,有序推进临床药师处方审核工作。
同时,药事质控督查工作虽然已经进入常态化,平均每年各种检查不少于10次,但很多老问题仍然存在,要分析问题形成的深层次原因,并进行认真梳理、排查,如发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促进卫生行风的进一步好转。各医疗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奖惩力度,将本单位处方点评等药事质控检查结果在院内进行通报公示,并纳入医师及其科室目标考核和奖惩,制定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法和指标,把处方的合理性与奖金发放、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做到奖罚分明,使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成为广大医务人员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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