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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发布60项人力社保惠企政策
2016年07月13日 10:22:48 来源: 嘉兴日报 戴纯青

  浙江在线7月13日讯 昨天,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为企业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在2014年向社会集中发布42条惠企政策的基础上,市人社局对近年来省、市出台的各项人力社保惠企政策进行再梳理,发布了《嘉兴市人力社保惠企政策(2016版)》。

  据了解,这次重新梳理后再次集中发布的人力社保惠企政策共计60条,涉及企业就业促进、浙商回归、人才引进、技能培训、转型升级、项目资助、社保扶持等七个方面政策。企业用工、引才、转型中可享受哪些优惠,如何享受优惠,一目了然。

  “此次发布的惠企政策中,支持创业、鼓励创新的内容是一大重点。”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据统计,60条政策信息中,“促进就业鼓励创业的优惠政策”共有26项,包括“企业稳岗、小微企业、家政服务企业、农村电子商务、大学生就业创业、农村合作劳务社、见习基地、公益岗位”等扶持优惠政策;“支持浙商浙企创业创新的优惠政策”3项,包括浙商企业“引进海外人才补贴、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优先推荐”政策;“支持企业引进培育人才的优惠政策”14项,包括“企业引进高技能人才”等方面的购房、入住、工作补贴、津贴、奖励、资助等各方面优惠政策。此外还有“支持职业技能培训的优惠政策”3项,“支持企业转型升级的优惠政策”2项,“降低企业成本”2项和“项目资助”10项。

  记者注意到,在此次发布的惠企政策信息中,不少都是刚刚出台实施的新政策。例如,在“降低企业成本”方面,集中梳理了备受关注的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及降低医疗、生育、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自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费率由1.5%降为1%;对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市本级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账二的,用人单位分别按在职职工人数和退休职工人数,以缴费基数的7%和3.5%缴纳。全市职工生育保险缴费费率按0.5%执行。根据基金累计结存情况下调市本级工伤保险费率。

  “集中发布惠企政策,是我们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服务‘两创’、助推企业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该负责人表示。为切实推动惠企政策的落地,扩大政策的宣传面和知晓率,市人力社保局将把惠企政策编印成册,开展走访、上门宣传活动,主动深入企业宣传,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享受政策,助推转型发展。


标签: 社保;人力 责任编辑: 石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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