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大厅里的法官们都很热情,真正让我感受到了温暖,我要为南湖法院点赞……”日前,南湖区人民法院收到一封言辞诚恳的感谢信,信中字字句句都写满了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感谢。
有意思的是,这是一封来自被执行人的感谢信,而在此前,她已经给南湖法院送来了一面印有“司法为民 无愧标兵”的锦旗。送了锦旗再送感谢信,这背后又有着怎样的故事呢?
事情要追溯到2020年。当时,杜某驾驶非机动车将同样驾驶非机动车的秦某撞倒,导致秦某当场昏迷,并被诊断为锁骨骨折、头部损伤。案件经法院调解,双方同意杜某赔偿秦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5万元。但调解协议生效后,杜某却没有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秦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接到案件执行申请后,执行法官立即发起对被执行人杜某的财产调查,发现杜某名下的财产的确不足以清偿赔偿款。杜某对执行法官解释,自己确实存在经济困难,一时难以支付。
执行法官一边劝导杜某支付赔偿款,一边与秦某沟通。但秦某因为担心杜某支付部分欠款后“人间蒸发”,要求杜某一次性支付赔偿款,并支付逾期利息。经过执行法官的多次努力沟通,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杜某每月偿还2000元,直至还清。
今年10月,杜某提前还清了赔偿款,她专程赶到嘉兴为执行法官送上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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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锦旗;法院责任编辑:吴珂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