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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谁也不想要孩子两人在法院吵了2小时
2016年06月14日 04:40:00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钱江晚报记者 邵巧宏

  浙江在线6月14日讯(钱江晚报记者 邵巧宏 通讯员 罗芝 曹赛萍)6岁的小波,本应有个无忧无虑的童年,但现在陪在他身边的只有奶奶。

  他的父母正在象山法院,为谁来抚养他而吵得面红耳赤。

  小波的父母,都是象山人。30岁的母亲陈某,因为受不了丈夫间歇性精神病发病时对她拳打脚踢的行为,提起了离婚。

  而丈夫林某则说,陈某花钱如流水、不顾家,他已经忍无可忍,同意离婚,前提是孩子要归陈某抚养。

  陈某坚决不同意:“孩子跟我?我没房没工作,也没钱,拿什么养孩子?”

  “你是孩子的妈,既然提出离婚,难道没考虑过孩子的事情?你就愿意看着有天我发疯把孩子怎样吗?”郑某马上反驳。

  “你还有爹娘,60多岁,年纪也不大,让他们带。”陈某说。

  “我现在吃饭吃药,所有的生活开支都是我父母一手操办的,如果我健康,我还会把孩子给你吗?他们现在不仅要养我,平时还要看管我,没时间也没精力抚养一个孩子了。”郑某继续拒绝。

  陈某松口:“好,我养就我养,你提前把半年抚养费付了,什么时候付了,我什么时候来接孩子。”

  郑某:“孩子在你眼里是商品,付钱了才给点关心吗?”

  ……

  争吵持续了将近2个小时。

  看着儿子儿媳争执,一直一言不发旁听的小波爷爷,叹了口气站了起来,说话了:

  “小波,我和老太婆来养,只要我还能劳动,再苦再累我们也把他养大。可是,我希望你(陈某)能多来看看小波,不要离婚了就对孩子不理不睬。哪天,我们实在养不动了,希望你能尽一个母亲的责任。”

  最后,小波父母自愿离婚,小波的抚养权归陈某,暂时由郑某进行抚养,抚养费由不抚养的一方每月支付。

标签: 离婚;抚养 责任编辑: 杨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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