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6月18日讯 买新房,开发商送太阳能热水器,既经济又环保,这本是件十分惬意的事情,但是最近,有不少网友向本网民生e点通爆料,开发商赠送的这一“绿色福利”被小区的业主们集体嫌弃。交房没多久,业主们就商量着把开发商赠送的热水器全部拆除。
免费的“绿色节能福利”竟遭业主嫌弃
今年4月,江东区寰宇天下1号楼的业主张先生顺利收房。在查看新房时,开发商赠送的太阳能热水器让他感到有些扎眼。“这么大,我不想用。”张先生告诉本网民生e点通记者,“吊顶都没法做,太占地方了。”
在他新房中,本网民生e点通记者看到,赠送的热水器呈圆筒状,长约1.5米,直径约50厘米,比一般的热水器确实大了不少。
与张先生一样,其他不少业主也出现了拆掉热水器的念头。
“听说这个牌子质量很差,以后修起来很麻烦。如果要换,还得把吊顶拆掉!”
“听说是公摊水费的,到时用多用少怎么算?”
“后期的维护是个问题,维修的钱谁来出?还是拆掉了省心!”
……
在1号楼的业主群中,开始有人组织大家一块拆除热水器。从张先生提供的一张签名表上,本网民生e点通记者看到,1号楼36户业主只有903一户还没有在“同意拆除”名单上签字。
无独有偶,刚交付不久的北仑小港“锦绣名苑”楼盘也出现了同样的情况。
“连接热水器的管道是铁管,用不了多久就会生锈。还有,水费公摊这一点我也不能接受,为什么不把管道接入每户的水表?”业主陈先生告诉说,我是肯定要拆掉了。
本网民生e点通记者从小区物业了解到,小区84户安装有免费太阳能热水器的业主中,大约只有2户是打算使用的。有趣的是,就连小区物业主任也建议业主尽早拆除太阳能热水器。“因为只剩两家了,涉及到后期维护和使用成本这些方面,我个人建议他们也拆除。”物业杜主任说。
不签“不使用太阳能协议”就不能拿钥匙
其实,建议业主不使用赠送的太阳能热水器的物业公司不止上面一家。
今年年初,网友“qiusibo”在本网民生e点通问效平台上发帖反映,明湖花苑安置房二期、三期顶楼上面6层都配备了太阳能热水器。在交房拿钥匙当天,物业公司要求每位业主必须签署“楼顶太阳能自愿不使用协议”,并告知以后楼顶的太阳能要全部拆除。
网友很困惑,为何好好的太阳能设备还没用就要全部拆除呢?
两天后,“东部新城指挥部”作了回复:太阳能属于业主公共财产,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公共电费、水费及维修费,对以后使用的业主进行合理分摊。根据宁波其他小区使用经验,在使用中因为效果等问题,实际使用率不高,导致使用的业主水电分摊过高,让业主产生误解。故物业公司在交付时有必要提前告知业主相关事项。协议分两种,一种是要使用的业主,协议中明确使用过程中会产生水、电、维修等费用分摊;另一种是今后不使用的业主,统计后,便于物业计算出准确的分摊数据,告知使用人。
政府规定逆6层应当安装太阳能
一项“实际使用率不高”并且广受业主诟病的项目,开发商们为什么还要乐此不疲地去做呢?本网民生e点通记者从各大房产商了解到,他们给新造楼盘配备太阳能热水器,是为了响应政府节能减排的号召,如果不设计安装就通不过规划审批。
本网民生e点通记者从宁波市住建委了解到,2010年8月1日起,《宁波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第26条中规定,“新建有生活热水系统的公共建筑、12层以下的居住建筑以及12层以上居住建筑的逆6层,应当将太阳能利用与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今年5月,宁波市住建委又出台了一个新的规定。坡屋顶,也就是尖顶的住宅,倒数第一层要装太阳能;平顶的住宅,倒数两层的要装太阳能,其余的可以使用空气源或者地热源等供热装置。
网友担忧绿色工程不能只看数量不重质量
本网民生e点通记者从“锦绣名苑”售楼处了解到,开发商给业主安装的太阳能热水器一般价格在1000到2000元之间。
“数量是达标了,但是质量呢?上千元的热水器,就这样被我们白白扔掉,也太可惜了。”锦绣名苑业主陈先生看着还挂在墙上的热水器说,“如果能够做到一户一表,管道设备的质量更好一些,我们肯定是愿意用的。”
6月16日,本网民生e点通民生观察员“宁波阿宽”在宁波首次处级干部赛马活动中也关注到了这个问题。
他说:“很多小区屋顶的太阳能其实都是摆设,因为水电费公摊和整体美观等原因,很多住户在装修房子时,都会直接拆除屋内太阳能热水器,既浪费国家财政又浪费社会资源,这个问题必须解决。”
对此,宁波市住建委代表也作了正面答复:“经过走访,现象确实普遍存在。宁波是国家利用太阳能和节能减排的‘排头兵’,从很多小区住户直接拆掉太阳能热水器来看,看来当初这套标准有瑕疵,所以正在快速研究制定新的方案。只有让住户认可放心使用太阳能,才能真正的实现节能减排。”
编辑: 杜寅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