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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了 单位扣发工资怎么办? 试用期内受法律保护
2016年06月18日 09:51:00 来源: 中国宁波网

  浙江在线6月18日讯 又到一年毕业季,许多大学生面临就业的问题。刚刚踏入社会,除了给自己找一份稳定的工作之外,难免会遇到试用期、劳动合同签订等问题。遇到劳动纠纷怎么办?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刚刚踏入社会的女大学生小周的经历,或许能给走上工作岗位的大学生以启示。

  大学生提出辞职,工资却被扣

  小周是鄞州人,今年6月毕业于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专业是装潢艺术设计。她告诉记者,年初因为时间有些空闲,便去鄞州一家民办培训机构应聘美术老师。应聘非常顺利,面试次日便签订了劳动合同。

  小周3月中旬上班后,这家机构没有安排她带主课,而是作为替补老师,时常顶替请假或离职老师的课程。小周说,该机构规定,每周须工作48小时,周一是休息时间,周二至周日均为工作日。因为她喜欢教师职业,所以没有介意每周工作时间超出劳动法规定的40小时,也很少提加班费。

  但上了一段时间的班,小周发现,该机构课时安排很不合理。最痛苦的是周六,全天必须连轴上课13个小时,几乎没有吃饭时间。她因课时安排过长导致身体不适,多次提出调整课时安排,却没有结果。

  5月初,小周回学校准备论文答辩等事项,5月19日返回上班,5月29日提出辞职。让小周气愤的是,该机构负责人以她没有完成工作交接为由,拒发5月份的工资。白干了10多天,薪酬也没下文,小周陷入无助的境地。

  单位提供的合同有涂改痕迹

  前天下午,记者来到该培训机构。负责人张女士表示,小周入职后工资按实习教师标准设定,转正后才能享受骨干教师待遇。对于工作时间,机构要求完成40小时/周工作量。小周辞职后,影响了暑期教学安排。

  对于不给小周10天薪酬的理由,张女士态度很明确:“一是辞职报告没有批准;二是没有完成交接手续;三是要求小周继续代课。小周三条都没做到。”

  小周则表示,她不是不想完成交接手续,而是没有人与自己交接,至于张女士提出的代课要求,她不能接受。

  记者向张女士提出看一下小周的劳动合同。记者看到,张女士提供的合同,文本有明显涂改痕迹,合同有效期为2016年6月15日~2019年6月14日,试用期为2016年3月19日~2016年5月15日。小周提供的合同则显示,合同有效期为2016年8月3日~2019年8月2日,试用期为2016年5月3日~2016年8月2日。

  小周的毕业时间是2016年6月21日,也就是说,张女士所持合同有效期自2016年6月15日开始,显然属于小周在校期间。

  试用期内发生劳资纠纷受法律保护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吴老师。吴老师指出,在校大学生未毕业之前就业的,在试用期内如果发生劳资纠纷,受民法保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换句话说,试用期间提出辞职,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考虑,哪怕用人单位不批复,三天后即可自行离职;如果在转正之后提出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从小周的辞职情况来看,她没有违反劳动法规定。

  同一份合同,有效期限却不一致,这也成为争议焦点。吴老师指出:合同文本出现涂改问题,如果是企业方面操作的,对企业不利。

  企业扣发劳动者工资,应该如何处罚?吴老师回应:扣发劳动者工资的违规行为一旦查实,按照属地管理的规定,通过立案受理,责令企业进行整改,该支付的工资要支付。企业不履行的,开具处罚决定书之后,企业将面临最高2万元的处罚,还要责令企业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律师观点

  签订劳动合同有些事项要注意

  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张蛟云律师:大学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首先,看合同主体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与用工主体是否一致;其次,看合同内容是否合法,规定的工作条件、工作范围、工作时间、工作报酬等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再者,注意合同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加班制度、休假制度、工资发放制度等规定;最后,看合同有无明确缴纳社会保险。另外,对于企业约定的违约金、保密条款等应特别注意。

  合同要规范工作时间。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不超过8小时/日工作制,签订合同之后,只要受企业管理,认领企业薪资,每周时间不超过40小时,就是合法劳动关系。法律规定允许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月不能超过36小时。超过的应当支付不低于150%的工资报酬,否则就涉嫌违法。

  用人单位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属于违反《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违规行为。即使员工给单位造成损失,也不能以这种方式解决问题。对于违规扣发工资报酬的企业,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提起劳动仲裁申请,相关部门会依规处理。

  小周在试用期内递交辞职信,之后是否还要履行继续上课的义务?张律师表示,这个要求可以不予理会。 东南商报记者孔玲

标签: 工资;毕业季 责任编辑: 吴盈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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