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6月28日讯(钱江晚报记者 陶悦清)截至昨天,海曙、江东、江北、宁波国家高新区2016年初中招生政策全部出炉,“小升初”校校对口方案同时公布。与去年相比,今年的“小升初”招生政策、对口方案基本没有变化,各区的招生政策也大致相同。其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海曙外国语学校今年停止在全区招生。
各区区内小学毕业生免试入初中
初中不得另行组织文化课测试
今年,海曙、江东、江北和高新区四区公办初中招生,将继续坚持“中学小学校校对口,相对就近;对口中小学相对稳定,适当调整”的原则。各区区内小学毕业生免试升入初中,在校校对口方案公布前,各初中不得另行组织文化课测试或提前招生。
同时,小学毕业生应按照“校校对口”方案进入对口初中就读。
按规定,小学毕业生及其家长若自愿放弃升入对口初中的权利,而选择升入非对口初中,如申请转回对口初中,则该生不再视作服务区学生。此类学生初中毕业后,将失去省优质示范高中保送生资格,由区教育文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江东区内民办小学符合升学条件的毕业生,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学校就读。
借读生回户籍所在区就读初中
须有同意接受证明
根据规定,已在区内小学借读的毕业生仍需在该区借读初中的,原则上与就读小学其他毕业生一起升入相应的对口初中。如果相应的初中学额较满,则由区教育局安排到临近的另一所中学就读。
在区内小学毕业的借读生若要求回原籍地初中就读,须填写相关申请表,并附上原籍地所在的服务区出具的初中同意接收证明。其中,海曙区要求,原籍地房产证、户口簿地址必须一致且房产证产权100%为学生父亲或者母亲、户口本户主为学生父亲或者母亲。
有某区户籍和房产而在该区以外小学就读,现要求回本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根据该生及其家长的户籍证明、房产证明、毕业小学学籍证明,由本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其中,海曙区要求房产证产权100%为学生父亲或者母亲、户口本户主为学生父亲或者母亲。
各校不得接收无电子学籍学生
不得分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
学籍管理方面,各区教育部门要求学生学籍所在学校和实际就读学校应一致。各初中学校不得接收无电子学籍的学生。
按要求,学籍在本校的学生未按时报到注册,学校应主动联系学生家长,了解情况,按有关要求妥善处理;新生报到后,要及时迁移电子学籍档案,建立新的电子学籍档案,未取得初中电子学籍的学生必须回到原电子学籍所在地报考高中。
此外,各区规定,各校应按小学毕业考试成绩的各分数段均衡编班,不得分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各校不得擅自扩班,每班学额原则上控制在45人以内,特殊情况超过班额的应经区教育局批准;收费方面,各区规定公办初中不得收取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收取任何与入校挂钩的捐助及设施设备的捐赠。
至于海曙外国语学校今年停止在全区招生,海曙外国语学校校长薛瑞芬表示,几年前“海外”之所以面向全区招生,是因为中学部教学楼建好后,小学部还没学生升上来。今年9月,“海外”小学部将有六年级生,明年中小衔接是学校的重点工作,需要投入很大精力,所以今秋学校7年级断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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