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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企老板带着员工的两个孩子去游泳,结果三人都没有回来
2016年07月26日 09:47:46 来源: 绍兴晚报 范文忠

  浙江在线7月26日讯 现年47岁、上虞一家企业的老板高某做梦也不曾想到,7月23日晚上他带着员工的两个孩子去曹娥江游泳,竟会踏上不归路。

  记者昨日从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了解到,进入7月份以来,上虞已发生7起溺水事件,其中有11条鲜活的生命被水夺走。

  3人被曹娥江水吞没

  7月23日晚上7点左右,高某带着员工的两个小孩,驱车去曹娥江上虞沥海花宫段游泳。男孩子叫亮亮(化名),今年9岁;女孩子叫静静(化名),今年才8岁。

  过了晚上11点,高某的妻子发现丈夫还没有回家,急了。她找到曹娥江沥海花宫段,发现丈夫的轿车停在塘路上,而丈夫不见踪影。高某的妻子感到不祥,立即打电话报警。

  很快,绍兴市公安局滨海公安分局沥海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展开搜救。

  7月24日凌晨1点左右,上虞四驱应急救援队队长王江表应邀参加搜救。短短15分钟,王江表和11名队员集合完毕。“我们共出动3艘船,其中2艘冲锋舟。”王江表告诉记者。

  赶到现场后,王江表和他的应急救援队员们忙开了。“我们觉得曹娥江沥海花宫段水不是很深,就下水摸人。”王江表说。

  第1个摸到的是静静。“当时我看了表,是凌晨3点零3分。”王江表告诉记者。

  第2个摸到的是高某,已是凌晨5点45分。

  静静和高某被早已等候在塘路旁的急救车送至当地医院抢救,可惜都已没有生命迹象。

  到了上午7点多,男孩子亮亮还没有搜寻到。这时救援队的12名队员又饥又累,王江表下令暂时收队。

  另一支上虞民间搜救队——蓝天搜救队员接过了搜救“接力棒”。中午时分,在一艘船底下,搜救队员发现了亮亮的遗体。

  户外游泳敲响安全警钟

  据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的统计资料显示,进入7月以来,上虞已发生7起溺水事件,有11条鲜活的生命被水夺走。

  接二连三的游泳溺水伤人事故敲响了夏季游泳的安全警钟。

  据国家中级游泳教练、救生员燕青介绍,当人溺水时,大量的水、泥沙、杂物经过口、鼻灌入落水者的肺部,会引起呼吸道阻塞、缺氧和昏迷直至死亡。一般溺水后可致呼吸停止,在4~6分钟内实施心肺复苏的急救措施,成活率相对较高,如果超过8分钟抢救成活率不到10%。

  “户外游泳,会游泳者千万别逞强,最好结伴同行,因为户外游泳水情复杂,一旦发生危险,同伴互相会有个照应。”燕青说,结伴游泳,游泳同伴间最好不要离得太远,最好在5米左右的范围内,方便互救。

  如何做到安全游泳?据燕青介绍,一般游泳前,做一下热身运动,同时要配备一副泳镜,防止水中细菌及水质酸碱度失衡对眼睛造成不适症状,长距离及畅游者需配带一个安全浮漂或携带一个救生圈;如果在湖泊与山间水库的深浅水不同区域,水温变化较大,容易引起抽筋及精神高度紧张,尤其需要注意安全防范。

  业内人士还提醒说,户外游泳尽量不要在夜间戏水,因为夜间河湖水面视线差,一旦发生危险,给救援带来一定难度,这样被救几率就会降低。


标签: 游泳 责任编辑: 石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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