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力求为党为人民为国家做出更多贡献。”
——摘自王盛同志的《入党申请书》
全国首届“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全国模范检察官”、“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在台州市人民检察院8楼办公室里,记者见到了多重荣誉在身的王盛,俊朗的外表、富有磁性的声音,笑起来有如邻家大哥。
不过,工作中的王盛却是一丝不苟、井井有条,在15年有余的办案生涯中,他累计办理各类案件700余件,准确率高达100%。
20年前,王盛庄重地写下入党申请书。那一年,他刚好进入浙江大学就读法律专业。看到入党申请书上有些稚嫩的字迹,王盛也不禁笑了,“时间过得真快,一晃20年了。”
“之所以要写下入党申请书,是因为一直以来对党组织的向往,这么多年教育下来,我觉得自己符合了入党的条件,希望得到党组织的接纳。”王盛说,当时他的想法很简单,就是想成为一名党员,让自己得到提升。
2000年4月,王盛如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一名共产党员,从此,他的人生翻开新的篇章。“入党对我来说意义重大,责任也更重大,因为这意味着今后我必须以一个共产党员的身份来要求自己。”王盛这样告诉记者。
同年,王盛考入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在政治部工作半年后,调入了公诉处。
正当王盛满怀热情之时,第一个案件就给他泼了一头冷水。那是一桩抢劫杀人案,在提审犯罪嫌疑人时,对方供述曾在笔录中做过一个特殊的记号。而在一开始办理这个案件时,王盛并没有看出这个记号,经一位老检察官提醒,他才去核实。最终,这个案子因多处证据缺陷,被作存疑不起诉处理。从这以后,王盛时刻提醒自己,办案不能光靠热情,还需要有过硬的业务本领和严谨的态度。
作为一名党员,王盛不仅工作上严格要求自己,而且心系群众。几年前,王盛经办了一起集资诈骗案件,受害人的损失未得到弥补,陆续有20多人向他求助,请求为他们挽回损失。
王盛并没有因为案件已经判决而推托。他一方面劝说受害人要依法维权,另一方面督促公安机关对另一掌握涉案财产的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进一步追查涉案财产下落。只要一有消息,王盛就会给受害人打电话。最终王盛的态度得到了受害人的认同,他们对王盛说:“哪怕最终损失无法弥补,我们也感谢你,因为你是真正在帮我们做事。”
是什么让王盛这样不厌其烦、执着面对?
“我的党员身份促使我、要求我去做好这些工作!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就应该在办案中尽自己的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让法律的公正成为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得到的公正。”面对记者的提问,王盛的回答铿锵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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