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7月22日讯 昨日,记者从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了解到,7月20日起,台州车主200元及以下、记12分以内违法行为,可以在手机微信上操作处理,无需大老远跑到交警窗口排队处理。
交通管理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传统窗口服务很难满足服务需求
近年来,我市机动车和驾驶人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截至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和机动车驾驶人数量分别达到166万台和190万人,交通管理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之前,处理电子警察抓拍的交通违法,车主或驾驶人都必须到公安交警部门的处罚窗口办理,由于处罚与缴款分离执行,导致多次排队、往返跑路,所需时间少则几十分钟,多则几个小时。”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政委陈石秀介绍,传统的窗口服务受限于办公地点、时间、警力等,已经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服务需求。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道路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缓解“处罚难、缴款难”的问题,从7月20日起,台州交警微信2.0版本开始试运行,其中有交通违法微信自助处理,市民随时随地可以微信在线实现交通违法查询、确认、处理及缴款等自助处理服务。
仅限台州车辆,必须是车主本人处理
台州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违法处理中心主任黄官顺介绍,车主可以通过“台州交警”微信公众号栏目中的“自助处理”进行交通违法处理,包括违法处理和罚款缴纳。目前,可微信受理的交通违法行为,也仅适用于简易程序处罚,处罚金额200元(含)以下,违法记分数单次在6分(含)以下;且准备接受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后,驾驶证最终记分不超过11分(含)的电子监控交通违法行为。
“可微信自助处理的机动车仅限台州市范围内登记的私家车,驾驶证也必须是车主本人的且系台州内核发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与接受处理的车辆类型相符。”陈石秀说,这项设定主要是为了打击买分、卖分的违法行为。
此外,交警提醒,试运行期间,微信平台只支持逐笔违法处理,即处理完一条违法记录之后才能处理下一条违法;通过平台缴款提示成功后,如果违法记录未清除或显示未缴款,请查询缴费帐户明细,如显示扣款成功,用户不要重复缴纳或通过其他渠道进行重复缴款,系统将在次日更新;单位车辆、营运车辆的交通违法不能处理;准驾车型为B2以上(包括A1、A2、A3、B1、B2)的实习驾驶证和临近清分日期5日内不能处理;一次性记12分或累记12分以上违法不能处理。
当前,台州交警微信2.0版本的交通违法自助处理,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试运行,用户操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以拨打咨询电话88812122,交警部门将在48小时内予以处理和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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