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7月28日讯 在微信上点一点,坐等美食上门,已经成为很多年轻人生活中的常态。依靠口碑传播、圈子分享,大批物美价廉、特色鲜明的网络食品私厨不断涌现,而没有合法身份,则是这些网络食品商家的通病。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并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对第三方平台和经营者义务做了强化,再次要求网络食品经营者必须取得合法食品经营、制售身份。这一要求被认为是网络食品安全的又一道“紧箍咒”。
微购美食,东西好吃安全难防
诱人的美食图片,配上“限量供应、独家秘制”等字眼,私房美食的稀缺性和独特性使其快速在微信朋友圈“蔓延”。
在朋友圈购买私房美食非常便利,通过微信红包或者微信转账等付款方式就能完成下单,然后自提或者由商家将订购的私房菜送货上门就完成了交易。
微信购物因大都为熟人推荐或朋友供应,很多消费者因此忽略了食品安全隐患。在经营火爆的同时,维权难的事件也时有发生。
市民朱鑫在前不久通过微信购买了一家私房菜商家的自制泡椒凤爪。25元一包,看图片料足味美,诱惑十足。
谁知道美食下肚,当天晚上他和妻子两人都出现了腹泻症状。思来想去,最有可能的就是这包没有生产日期、保质期,也没有生产地址的泡椒凤爪。
苦于没有明确证据,朱鑫没有找商家维权,只是微信上跟对方提了一句。“事后想想,现在天气炎热,网上购买私房菜什么的,卫生条件真的很难保障。”朱鑫说,平时自己和妻子经常在微信上买点蛋糕啊、点心啊、水果啊,要不是这件事,还从来没质疑过食品安全问题。
“这种私人美食,食品生产资质肯定是没有的,想想也知道。只觉得微信都靠口碑卖,总应该靠谱、信得过。”朱鑫的侥幸心理,也是大部分网购美食人群的共识。
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年龄介于18至50岁的市民,很多人都有通过微信购买食品的经历,且都是看到熟人推荐才添加的微信号。
当记者问及购物时是否询问过对方的食品生产许可资质、是否质疑过食品安全性时,接受采访的市民均表示从来没有询问过这些问题,也并未对食品安全性做多考量,甚至有两位市民表示“感觉私房的东西比外面的干净”。
维权举报需提供食品制售具体地址
随着当下网络食品安全的“紧箍咒”越来越严,私房美食商家们也在纷纷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一家位于椒江区、名为“李小姐私房菜”的微信美食商家,已经颇具规模,还聘请了数名员工。当记者询问是否有实体店铺时,客服明确告知暂时没有,只支持送货上门或自提,对卫生条件有疑虑的顾客可以来参观厨房。
客服还表示,正在考虑寻找实体店面,“有了实体店面后,菜价有可能要涨一点。”
而温岭的一家专卖卤味鸭舌、鸭掌的微信商家,在去年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关停了自己的业务。“当时的业务量挺大的,每天都有几千元的利润。但因为这是我副业,本身也是因为自己喜欢吃才做的,不以盈利为目的,新法出台后听说这个不合法,就关掉了。”店家吕小姐告诉记者。
而更多的网络私房美食商家则没有开店计划。除了部分人为兼职身份,没有精力打造实体店铺之外,经济成本也是私房美食商家望而却步的主因。
“一个实体店,投入资金少则十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我们就是冲着网络低门槛才卖的东西,卖得也比外面便宜,利润低、高投入肯定吃不消。”私房烘焙经营者林佳茵告诉记者。
因此,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大部分消费者只知道私房美食卖家的微信号,无法核实商家地址等信息。这些都为市场监管部门增加了监管难度。
市市场监管局宣传处副处长林莉萍表示,目前本市尚没有对网络私房美食商家做过查处,“对于无经营资质的网络私房美食商家,建议市民最好不要消费。消费后遇到问题,举报时需要提供具体经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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