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6月14日讯 最近,瓯海区瞿溪街道桥下村和大川片5个山上村异地联建村民中心,并在保障村级办公与活动用房的基础上将多余面积用于招租。桥下村党支部书记吴显夏就此算了一笔账:若招租成功,可为每个村每年增收约8万元。
多年来,大川片5个山上村因地理条件所限而苦于“有地不好建、建了不好租、租也不值钱”等难题,不但发展村集体经济面临无米之炊,推进村级组织建设也缺少活动阵地。这般苦恼在瓯海区103个经济薄弱村中是一种常见的通病。如何破解这种“先天不足”,走出一条强阵地与强村集体经济两不误的路子?瓯海区抓住村民中心建设之机,将地理条件较差村的用地指标统筹起来,就近打包到地理条件较好村进行低效土地开发,既异地联建村民中心又发展物业经济,一举解决一些村无阵地和无收入的“两无”难题。
“该做法是我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的十大举措之一。”瓯海区委组织部副部长金朝辉介绍,针对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该区近日推出“强村十条”帮扶政策,因村制宜发掘内生动力,精准补短增强“造血”功能。
据介绍,“强村十条”从参股经营、盘活闲置资产、低效用地开发、“颗粒归公”、规范资产租赁管理、金融支持、发展休闲旅游、运用现代技术、保持稳定补助、责任捆绑等十方面创新发展方式,促进村集体经济持续较快增收。
“其中有不少开源之策。”瓯海区委组织部组织科科长尤震宇举例道,比如瞿溪先行试点的,就是以低效用地开发促强村的一种开源之策。又如“参股经营促强村”,是在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经营停车场等一批条件成熟的优质项目之时,引导薄弱村通过抵押林业等资产筹资参股,获取稳定收益,从而解决没资金又没项目的问题。
十条举措中也不乏节流之举。如娄桥街道先行试点的“颗粒归公促强村”,在整治老人协会越权管理、资金资产底数不清等问题的基础上,建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团账户,并下设子账户专用于老年事业经费管理,使老人协会资金资产由“私存”转为“公账”。娄桥15个行政村在“颗粒归公”后,村集体经济收入平均增加约120万元。
此外,还建立了责任捆绑机制,督促领导干部更有“强村”的紧迫感。经济薄弱村未能如期完成三年强村计划的,取消其所在镇街和强村帮扶部门当年考绩评优资格。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纳入村级换届“三项承诺”,作为村干部实绩考核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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