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7月6日讯 昨天,市区学院西路都市花苑的物业管理中心人头攒动。自2006年6月房子交付后,小区3号楼155户业主足足等了10年,终于领到分户产权证。
办个房产证为什么要等10年?原来,开发小区3号楼的房开公司——温州市鹿城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鹿城房开”)之前几年负债累累,没有能力结算工程款,导致无法竣工验收,房产证也因此搁浅。为了解决这一难题,鹿城法院在受理鹿城房开破产清算案后,通过各方协调,这几日,终于为业主消除这块困扰了长达十年之久的“心病”。
鹿城房开申请破产
工程难验收证也领不到
鹿城房开成立于1988年,先后开发建设了我市多处住宅小区,为旧城改建和城镇建设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但是近年来,由于投资不利和受担保链影响,2013年7月4日,鹿城房开以资不抵债为由,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经管理人统计,已接管的鹿城房开财产价值不到1000万元。该案受理后,经债权人申报债权,法院确认鹿城房开负债1.18亿元。
这样一来,鹿城房开再也没有能力结算工程款,因此,小区3号楼迟迟无法竣工验收,155户业主一直也没能办下房产证。
政府主导法院协调
合力解决业主10年难题
在昨天的领证现场,一位业主回忆起这十年来的经历不禁感慨:“住在这幢楼的小孩要上学,都得去派出所打报告出证明;住户换了一批又一批,每次卖房子还得到公证处公证。证领到了,才觉得自己真正像个主人。”
经办该案的民二庭庭长李琴仙介绍,正常情况下,小区3号楼要办理房产证需要满足:房子要通过验收;在办证过程中需要缴纳相关费用。这两条鹿城房开都无法实现。因此在受理该案前,法院和政府提前研判,并做了相关预案,办理房产证过程中需要缴纳的相关税费,由相关部门申报债权,法院裁定予以确认,其债权的实现在破产程序中按《破产法》的规定处理。
多做了这一件事
让155户业主领到房产证
“其实,管理人没有义务单独履行办理房产证这一行为债务。”李琴仙说,在破产清算程序中,管理人的主要职责是调查破产企业的财产并依法处置,按照法律规定公平分配给债权人,对于为购房户办理房产证这一行为债务,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为了解决155户业主的共同难题,法院没有墨守成规,而是本着化解纠纷的初衷,指导管理人和税务、土地、规划、人防、消防、房管等各个部门沟通,逐步解决问题。
最终,通过政府主导、法院协调、管理人积极工作,经过三年时间,155户业主的房产证问题终于尘埃落定。作为管理人的一名工作人员,高冲说,自己跑了无数趟档案馆收集资料,协调小区3号楼地下室人防工程、税收补交、物业维修资金缴纳、违章部分补交土地出让金等问题。“接下来,业主只要缴纳相关契税,带着这份分户产权证,就可以办下房产证了。看到业主这么开心,我们也觉得很值得。”
据悉,解决155户业主的房产证只是其中一个环节,目前鹿城房开破产清算案件仍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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