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7月10日讯 台风过后,“三伏”来袭。今年的三伏天从7月17日到8月25日,共计40天。
温州的夏天将不间断地开启“加温”模式。在这个“人人都是小笼包”的季节,高温补贴、空调安装等问题再一次成为不少市民热议的话题。本期《麻辣问答》,温州晚报读者律师顾问团成员、北京盈科(温州)律师所刑事部主任王青山律师将就市民关心的热门话题,一一为你解答。
特殊工种该不该获得高温补贴?
市民王先生来电:我是瓯海一家企业的电焊工,工作已有10多年了。按照有关规定,电焊工除了持证上岗外,还需要在作业时,穿上工作服、绝缘鞋等防护工具。一穿上工作服,别提夏天,即便是冬天,我们每天也是干得汗如雨下。
前几年,我们也发过高温补贴,可在今年,高温补贴迟迟不见踪影。公司负责人说,因为我们工种特殊,本来作业的温度可能就超过35摄氏度。因此,不发放高温补贴。请问这个说法合理吗?
律师点评:高温津贴是给高温下工作的劳动者一种工资性补偿,是由企业根据国家强制性文件的标准进行发放。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摄氏度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对此,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也曾联合下发通知,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摄氏度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摄氏度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因此,即便王先生从事的是特殊工种,企业也应当向王先生发放高温补贴。
空调安装不当出现隐患谁担责?
市民吴女士留言:去年夏天我在市区某家电城购入了一台某名牌空调,当天该品牌空调就派人来我家安装了空调机。今年7月底,我发现家中的客厅及其相邻房间的地板、墙面被水侵蚀。空调售后人员检查后确认,空调安装时,排水管通过的墙洞没有被封堵,而老鼠爬了进去将墙洞处的排水管咬破所致。不得已,我对地板和墙面等进行了维修,花费了维修费用1万多元,我要求家电城和经销商赔偿,但是对方只愿意赔偿1000元。请问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点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五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吴女士和销售商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成立且合法有效,作为销售商,不仅应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空调,还应提供符合规范要求的安装服务。因销售商指派的安装人员在安装空调时未尽到合理谨慎注意义务,造成漏水,引起墙面、屋面受损,安装人员的疏忽行为和受损结果有因果关系,销售商应对吴女士受到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台风暴雨车库被淹,物业有责任吗?
市民黄先生留言:我住在瑞安某小区。前几年,我们小区常因台风暴雨导致地下车库出现积水,因此停在地下车库的车辆被淹没,损失惨重。请问物业有一定的赔偿责任吗?
律师点评:暴雨、台风虽然属于不可抗力,但对其造成的灾害可以预防,使其损害得到减少或避免。特别是对于大雨这一常见现象应是可以预见的,所以,开发公司在设计地下车库时,应慎重考虑其防水抗涝的规划标准。
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物业公司作为管理人,应对地下车库及其他建筑物共有部分的挡水、排水、防渗漏等方面进行检修、养护、管理。并在险情发生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排水措施。如果险情无法排除,物业公司有义务及时通知业主将财物移出车库,从而避免损失发生或进一步扩大。如果物业没有及时排除险情又未能及时通知业主,从而导致业主车辆受损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高温停工工资照发吗?
市民贾先生来电:我是瓯海一家企业的装配工人,工资是每月基本工资1500元,再加上计件工资。最近,公司订单减少,老板就以高温为名停工了。我想了解下,在高温天气停工,工资是否还会照发?如果照发的话,发放的是什么工资?
律师点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否则属于变相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并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而在《职业病目录》“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中,“中暑”也被列为职业病的一种。这意味着,职工因天气高温,在工作时间和工作环境内中暑,并被职业病防治部门确定为“职业病”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获得赔偿。
也就是说,因高温停工,企业应照常支付给工人工资,若企业强令劳动者在没有防暑降温办法或高温防护前提下冒险功课,劳动者有权拒绝施行工作指令。
台风天发货延迟算不算违约?
市民朱先生来电:我是做淘宝生意的。在夏天,温州台风也比较多,如果遇到台风、暴雨等极端性天气,导致发货延迟,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又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免除违约责任的话又有哪些条件呢?
律师点评:台风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导致卖家发货延迟,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如卖家因不可抗力延迟发货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证明。但如果是卖家延迟发货后发生不可抗力的,则不能免除责任。比如:应在本月5日发货的,但拖到7日台风来临才发货,那么卖家就有一定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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