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0日讯 昨天上午,在温州中院南广场上,百余名执行员、法警整齐列队,二十余辆警车整装待发,在院长徐建新“出发”的一声令下,奔赴执行现场,声势浩大的涉特殊主体暨金融债权集中执行大行动就此拉开序幕。
记者获悉,此次集中执行大行动由温州两级法院同步开展,旨在不断加快“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进程,为诚信温州建设的推进、银行不良资产的化解和温州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保障。温州中院、瓯海法院、永嘉法院、乐清法院、泰顺法院等都组织了强大的执行团队,开展涉特殊主体暨金融债权的集中执行大行动。
上午9点45分,执行一组29人到达此次执行腾空的目的地之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某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因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中国银行经开区支行起诉到法院并申请执行,执行标的额达8000万余元。记者了解到,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胡某系温州市政协委员,名下的工业厂房、土地使用权以及放置于厂房内的部分机器设备等财产均已拍卖,成交价为6364万余元。执行人员在拍卖之前,已经依法发出腾迁公告,并多次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要求其迁出上述厂房内的人与物,但当事人至今未履行腾迁义务。昨天执行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对整个厂房设置警戒,由专业技术人员拆除厂房内的重型机器设备,由搬迁人员负责搬迁杂物,由工作人员对搬迁物品进行登记、看守、贴封条,腾空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至下午4点,温州两级法院共派出执行团队46个、执行干警301人、协助执行人员203人,出动警车130辆次,并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5人次亲历见证执行;共计强制腾空不动产16处,建设面积超4.15万平方米,涉案标的1.91亿元;共传唤126人,拘传86人,其中115人进行了财产申报,对其中拒不申报财产、拒不配合执行的共罚款15人,拘留24人;直接执行到位1401.33万元,和解和执行完毕案件58件。昨天的集中执行大行动还通过执法记录仪(单兵系统),把执行现场情况连线到温州中院执行指挥中心,进行实时同步指挥。
截至昨晚8点记者发稿时,集中执行大行动仍在继续中。 (温州日报 温萱缪眎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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