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批复同意《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长三角城市群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吸纳外来人口最多的城市群,是“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的交汇核心区,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和全方位开放战略中举足轻重。
浙江是长三角城市群的重要组成部分,既要享受城市群共建带来的红利,更需积极、全面地参与建设面向全球、辐射亚太、引领全国的世界级城市群。围绕这一目标,浙江发挥区位、港口、生态、体制等优势,重点可从人口、城市、生态环境、硬设施、软服务等方面协同着力,以在城市群中更好承担起战略使命。
一是协同人口与城市发展。人口和城市是城市群建设基础,但其发展布局,受制于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应量力而行、协同配置。对于人口,上海已明确要严格控制中心城区人口规模,浙江可按照“适度吸纳,进出平衡”原则,适度控制杭州、宁波等大城市人口规模,同时通过合理布局产业,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营造宜居环境等,引导人口向嘉兴、湖州、绍兴、台州等城市集聚。
对于城市定位,上海已明确为核心城市、全球城市,浙江的城市应扬长避短,发挥优势,找准定位,以都市区形态,推进一体化发展。杭州可发挥创业创新优势,重点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宁波可发挥岸线资源优势,高水平建设港口经济圈;湖州可发挥临湖和生态环境优势,建设滨湖魅力城市;嘉兴可发挥临沪和沿湾优势,建成网络型田园城市;绍兴可发挥历史文化和产业优势,建设江南宜居水城;金华可发挥区位和专业市场优势,打造国际商都;舟山可发挥海洋资源优势,高起点建设群岛新区;台州可发挥民营经济优势,建设现代化港湾都市。
二是协同生态环境保护。长三角城市群局部区域的生态退化,环境污染较重,未来必须更加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和要求,协调好保护与开发,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放在突出位置。浙江生态优势较明显,下一步以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为重点,确保主要流域源头地区维持原生态,为城市群构筑好浙西南-西北生态绿色屏障;需在持续深化“五水共治”基础上,重点推进钱塘江、京杭大运河、太湖等河湖流域水环境治理,以入河、入江、入海排污口整治为突破口,协同建立水污染防治倒逼机制,改善大区域水质,保护流域水系安全。
三是协同硬件设施建设。长三角城市群必须统筹推进交通、信息、能源、水利等硬件设施建设,构建好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善、安全高效的现代化网络,更好提升硬件服务水平。浙江应根据自身能力,适度超前并协同推进各类硬件建设。交通设施建设上,重点推进上海—苏州—湖州、上海—嘉兴—宁波、合肥—杭州等城际铁路建设,力争启动宁波—台州—温州—福州(沿海高铁大通道)、杭州湾跨海二通道、义乌—宁波—舟山、合肥—义乌等高等级铁路建设,加快杭州、宁波都市区内轨道交通建设。信息网络建设上,重点建设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协同推进智慧城市群建设。能源保障上,利用好沿海深水岸线和港口资源,布局国家级液化天然气储运基地和核电基地。水利建设上,重点协同推进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骨干引排工程。
四是协同软服务机制创新。长三角城市群建设核心是协调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建立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模式。浙江市场体制机制相对灵活,可在长三角城市群总体框架下,采取局部率先推进、逐步带动全局的策略,加快推进部分公共服务一体化。如社保方面,率先推行城市群内互认和转保,吸引高素质人才来浙就业创业;医保方面,率先推进异地医疗保险合作,方便异地人员就医,发展健康养生产业;教育方面,在保障公共教育前提下,发挥教育产业优势,吸引群内学子来浙就学;公共交通方面,允许其他城市公交卡在浙通用,助力浙江旅游发展。
当然,建设长三角城市群,浙江还需发挥更多优势,在空间开发、产业发展、对外开放、创业创新等方面协同推进。总之,要建好长三角城市群,还需三省一市“趋同求异、扬长避短、优势互补”,共建面向全球、辐射亚太、引领全国的世界级城市群。
(作者单位:省发展规划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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