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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浙江查处群众身边腐败1194件
2016年06月21日 07:26:00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翁浩浩 范跃红 史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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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6月21日讯(浙江日报记者 翁浩浩)6月20日,记者从省检察院召开的“举报宣传周”新闻通报会获悉,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20万元以上案件727件,占立案数的44.22%,其中100万元以上案件209件,占12.7%,1000万元以上案件16件,挽回经济损失两亿多元。

  既打“老虎”

  也拍“苍蝇”

  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要案186人,其中中央交办的省部级干部3人,厅级干部16人,处级干部167人。典型案件包括江苏省委原常委、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受贿案,由省检察院立案侦查,现已提起公诉;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局长胡本亮受贿案,由衢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现已提起公诉;宁波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洪嘉祥,该案由绍兴市检察院立案侦查,起诉后已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既打“老虎”,也拍“苍蝇”,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1194件、1409人,涉案金额50万元以上案件有277件。涉嫌犯罪人员中有基层乡镇干部218名、村干部464名。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食品安全等领域,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类案件336 件、382人;同时查办侵害农民利益、破坏新农村建设的贪污贿赂类案件197件、241人。

  其中,不乏在群众举报下现形的,比如苍南县政协原副主席、教育局局长梁峰受贿案。经检察机关根据群众举报查实,梁峰在担任苍南县教育局局长期间,利用审批教育培训机构、教师工作调动、办理停薪留职、职务提拔等职权,收受贿赂130余万元。而杭州南山陵园管理处原主任罗齐本在担任杭州殡仪馆主任期间,利用职权收受或索要物业承租人、殡葬用品供应商、火化间建造工程承包方贿赂60余万元。

  全省检察机关还集中查办了一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三领域”贪污贿赂案件和政府财政资金补贴、食品监管等“四领域”渎职犯罪窝案串案,其中查办“三领域”贪污贿赂类案件605件、681人,“四领域”渎职犯罪案件241件、312人。

  严惩生态犯罪

  全力护航发展

  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查办破坏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办案活动,共查办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案件89件、101人。比如,嘉兴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办了涉及5个县、区环保部门、35名干部在内的职务犯罪窝串案,涉案总金额1700余万元。2003年至2014年,周大水在担任嘉兴市秀洲区环境保护局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权,为多家环保公司、排污企业在承接环境监测评估业务、环保工程、环保检查、排污处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多次收受或索取企业主贿赂共计574万余元。法院一审判处周大水有期徒刑13年10个月。

  同时,全省检察机关加强对商业贿赂犯罪的打击,共查办商业贿赂案件141件、161人。严肃查办金融领域中的贪污贿赂犯罪,共立案查办26件、27人。

  职务犯罪,重在预防。全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工程预防,比如在全省组织开展“百个重大工程项目专项预防活动”,对102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专项预防活动;组织开展“百场典型职务犯罪案件剖析警示教育活动”,对近年来查办的665件典型案件进行了深入剖析,召开职务犯罪案件剖析会107场。

  鼓励实名举报

  举报有功者获奖

  查处职务犯罪,离不开群众的支持。今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工作。自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已奖励17件,金额共计28.8万元。本次“举报宣传周”期间,全省检察机关将对8个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其中省检察院对两名举报人员进行奖励,每人5万元。

  6月20日上午,省检察院举报中心对一名举报有功人员张某某进行了奖励。张某某此前举报,单位领导利用职务之便,变相侵吞国有资产,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要求检察机关调查处理。经检察机关查证属实。该单位负责人最终被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3个月,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19万余元发还案发单位。

  据统计,2015年到今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线索9521件,经审查后移送侦查部门2240件。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的举报方式,主要有来信、来访、拨打12309举报电话或登录检察机关举报网站等方式进行。需要指出的是,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已经完成了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如果群众需要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进行举报,可通过当地检察机关申请预约,进行远程视频举报,检察机关会严格做好对举报人的保密和保护工作。


标签: 省检察院;腐败;查处 责任编辑: 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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