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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11个省市居民今起可在浙办理身份证
2016年07月01日 07:01:00 来源: 浙江日报 翁浩浩

  浙江在线6月30日讯(浙江日报记者 翁浩浩)6月30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自7月1日起,全省所有县(市、区)公安机关都可受理外省籍人员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申请,可以异地办证受理的外省(市)达到11个。

  2015年11月以来,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我省公安机关积极与江西省结对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目前已累计办理江西居民的身份证2600余张。自7月1日起,全省异地受理单位由原有的31个增加至186个,实现全省所有县(市、区)可受理外省籍人员异地办证申请,其中嘉兴市公安机关所有户籍派出所(含办证中心)可受理申请。享受异地办证受理服务的省份也扩大到天津、吉林、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和四川11个省(市)。同时,浙江人也可以在上述11个省(市)申请异地办证。


标签: 身份证 责任编辑: 石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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