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重要思想、《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省委陆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好班长好班子好梯队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构成我省干部工作上、下、管、育、爱的“组合拳”。这套“组合拳”既总结了经验,又创新了做法;既延续了传统,又探索了规律;既贯彻中央精神,又体现浙江特色,是新形势下我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其中蕴含的理论内涵、实践逻辑、政治站位,值得我们学深悟透,指导工作推动实践,锻造一支事业发展需要的浙江铁军。
干部工作“组合拳”是贯彻落实“好干部”标准的制度实践
好干部的标准,大的方面说,就是德才兼备。同时,好干部的标准又是具体的、历史的。不同历史时期,对干部德才的具体要求有所不同。浙江省围绕好干部标准,以干部工作“组合拳”为抓手,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浙江实践。
干部工作“组合拳”是推动浙江事业发展的坚强组织保证。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省委打出“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浙商回归”“四换三名”“七大万亿产业培育”“特色小镇”建设等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干部工作“组合拳”就是组织部门围绕经济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作出的制度回应,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的教育功能、管理功能和组织动员功能,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重大部署和中心工作上来,搞清楚新常态下“怎么看”“怎么干”等重要问题,始终把围绕经济发展选干部作为核心理念,始终坚持为经济发展配干部的用人导向,把按经济发展的要求选优配强领导干部作为最高价值取向,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干部工作“组合拳”是营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的有力制度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营造一个良好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自然生态要山清水秀,政治生态也要山清水秀”。干部工作与营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密切相关。十八大以来,省委提出“只有自己敢于担当,才能选出敢于担当的干部”,主动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一些不正之风,为好干部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环境。干部工作“组合拳”,就是省委着眼于让敢于担当的干部“上得来”、让为官不为的干部“下得去”,从严管出干部精气神,主动担责、积极作为、激浊扬清,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干部工作“组合拳”是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从严治党新举措。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形势下从严治党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干部工作“组合拳”,首先强调从严治党靠教育。省委把深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教育作为最紧迫的任务,通过严格的学习培训和党性锻炼,引导党员干部切实解决好“总开关”问题,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其次,干部工作“组合拳”也重视制度从严。省委制定实施进一步加强好班长好班子好梯队建设《意见》,形成“1+5+X”制度体系。通过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紧密结合,切实做到了二者一柔一刚,同向发力、同时发力,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产生实效。
干部工作“组合拳”是构建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的制度创新
把好干部选用起来,需要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多年来,我们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形成了不少好制度好办法,但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下选人用人需要。省委围绕上、下、管、育、爱的干部工作各环节、全过程,打出干部工作“组合拳”,紧密结合我省干部工作实际,认真总结,深入研究,不断改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机制。
健全机制“上”干部。省委出台干部选拔任用办法,推行纪实工作办法,着力破解“带病提拔”问题,在严把动议关、推荐关、考察关等方面提出针对性措施,构建了选人用人6道“防火墙”。实行“二八分”原则,坚持把80%精力花在平时了解识别干部上,努力做到提人知情、提情知人,让“上”有章可循、让“上”防止带病,“上”得让人放心。
动真碰硬“下”干部。能否实现干部能上能下,是衡量干部制度是否具有生机活力的重要标准。自2013年以来,相继出台制度,实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激励领导干部提振精神、奋勇争先,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从严监督“管”干部。十八大以来,省委全面贯彻中央要求,始终把从严治党、从严管干部摆在突出位置,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监督党政正职,建立县(市、区)委书记工作交流会制度;从严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断推进从严管理干部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对厅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管理。
路径优化“育”干部。健全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选拔工作机制,注重优苗选育,加强跟踪管理,确保始终有数量充足的优秀年轻干部。拓宽优秀年轻干部选拔视野和渠道,完善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机制。注重必要的履职经历和岗位历练,加强年轻干部“墩墩苗”培养。实行后备干部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培养锻炼、适时使用、定期调整、有进有出机制。加大党政正职人选培养储备力度。加强后备干部个性化培养。
激励保障“爱”干部。省委在关心关爱干部方面出台了职务职级并行、落实带薪年休假、关爱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切实解决了很多干部的后顾之忧,增强了干部的领导能力和工作绩效。
干部工作“组合拳”是进一步推进干部工作的规律性认识
基于浙江干部工作“组合拳”的创新实践,结合新形势下干部制度改革出现的新情况,能够为我们进一步推进干部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提供一些规律性认识。
坚持党管干部的重大原则。不仅管上下、任用,而且管全过程;不仅管过程,而且管结果,通过上下并举、管爱并行、选育并重,真正把党管干部原则贯穿干部工作各个环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就是选人用人必须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在干部工作“组合拳”实践中,省委把干部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里,切实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各个重要关口。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就是组织部门要严格按政策、原则、制度办事,实事求是考察评价干部,敢于为干部说公道话,敢于抵制选人用人中的违规行为,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
坚持在一线中培养、发现和使用干部。实践出真知,凡是在各种领导岗位上有所作为、成绩突出的干部,都是注重实践锻炼特别是基层实践锻炼,在丰富生动的实践中成长起来的,这已经成为一种规律性的现象。浙江干部工作“组合拳”的实践和经验表明,无论是对“狮子型”干部选拔的重视,还是对年轻干部“墩墩苗”的要求;无论是治理为官不为的意见,还是补短板的举措,都充分体现了省委重视、组织搭平台,让干部的党性在一线中得到锤炼,能力在一线中得到提升,作风在一线中得到转变,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坚持把考察识别干部的功夫下在平时。用人得当,首先要知人。知人不深、识人不准,往往会出现用人不当、用人失误。实践和经验表明,只有实行“二八分”原则,关注干部的日常表现,才能做到提人知情、提情知人。对干部的认识不能停留在感觉和印象上,党委、组织部门必须健全考察机制和办法,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深入了解,多到基层干部群众中、多在乡语口碑中了解干部,既要在“大事”上看德,又要在“小节”中察德。
坚持实绩作为检验干部的重要标准。选用领导干部,是为了干事创业的。干事创业的实绩,是目的,也是评价标准。要看干部是否真正为人民办实事,在工作岗位上干出了实绩。科学地衡量干部实绩,既要看现实成果,又要看基础条件;既要看速度规模,又要看实际效益;既要看局部效益,又要看全局利益等。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淘汰那些拿原则做交易的“投机”干部,口惠而实不至的“广告”干部 ,只会当官不会做事的“花瓶”干部。
坚持严格管理与关心关爱相结合。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坚持从严管理与关心激励相结合,是干部管理工作的双重职责,两者辩证统一、相辅相成。要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早提醒、早纠正,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不能哄着、护着,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要完善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做到政治上关怀、精神上激励、生活上关心。健全干部正面激励,最大限度地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健全各种制度,使关心爱护干部真正落到实处,要特别关心基层干部,对长期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干部实行工资福利倾斜政策。
坚持制度化作为选干部的根本保证。要建立健全好干部的用人体制机制,培养选拔更多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使各级干部各尽其能、才尽其用。要把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与完善考核评价、管理监督、激励保障制度结合起来,修订好干部任用条例、干部考核评价办法等,努力形成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要正确处理继承干部工作优良传统与改革创新的关系,尤其要把自上而下的改革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结合起来,改革措施要成熟一个推出一个,重大改革举措坚持试点先行。要加强制度统筹,既着力解决制度缺失问题,又有效防止制度繁密现象;注意各项改革措施的衔接和配套,重视抓好已有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作者为浙江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副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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