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消费 可以有多放心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蒋立 通讯员 沈雁

2019-03-15 12:07

  浙江在线3月1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蒋立 通讯员 沈雁)今天,全省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在杭州召开。大会总结回顾了“放心消费者在浙江”行动两年来取得的工作成效,表彰了2018年度浙江省“最美消费维权义工组织”和“最美消费维权义工”,发布了2018年浙江省放心消费指数和2019年推进放心消费建设的七项举措。

27190家单位承诺无理由退货

  会上发布的《2018年浙江省放心消费指数报告》显示,2018年,全省放心消费总指数为0.8509,比2017年增长5.79%。其中,经营者诚信指数突破显著,增长24.73%,增幅亮眼;消费者满意指数持续领先,效应凸显,特别是市场消费维权环境广获好评;全省各地市指数波动呈缩小态势,趋于平稳。

  负责研究该指数的浙江工商大学统计科学研究所所长徐蔼婷教授分析,2018年我省放心消费总指数成功突破了0.85,这表明我省放心消费建设成效再上新台阶,在稳步推进消费贡献提升的同时,自觉抓住消费者最需、最急、最忧的问题,致力于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与获得感,使得消费环境总体上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持续推出的放心消费福利中,无理由退货最为亮眼。2018年,浙江发布全国首个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全省日常消费品重要生产企业和大型商超、城市商圈、商业综合体、特色街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经营单位,主动推行不低于七日的无理由退货。同时,在浙网络交易平台在严格执行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法定规定基础上,淘宝、天猫、网易考拉与严选、贝贝网、蘑菇街等在浙网络平台,也纷纷作出高于或优于规定的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

  “放心消费者在浙江”行动两年来,全省已累计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6424家,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27190家。

城市乡村、网上线下示范全覆盖

  2019年,“放心消费在浙江” 的再升级推出了一系列举措,涉及“放心消费”提质拓面、健全电商平台先行赔付金机制、“乡村放心消费”建设、遏止“保健”市场乱象、放心计量、严打价格欺诈和“放心消费”创新试点七个方面。

  提质拓面将加快推进,2019年,全年将新增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万家以上,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1万家以上。在放心商店、放心网店、放心餐饮店、放心市场和放心景区五类放心目标创建的基础上,开展名特优食品小作坊、放心化妆品、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联合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服务区放心消费示范建设实现全覆盖。

  针对消费者反响强烈的“保健品”市场乱象,今年,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保健食品直销和非法传销的风险监测,严厉打击欺诈老年消费者的不法行为,全省“无传销社区”覆盖率达到50%。抓实保健食品直销行业30天无理由退货制度,对省内非直销保健品企业推行7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建立保健品生产经营企业先行赔付金。

  乡村、城乡结合部等放心消费推进的重点地区,将常态化开展打击农村假冒伪劣商品综合治理行动,严厉打击过期变质和“三无产品”。此外,我省还将通过制定发布《浙江省乡村放心消费体系建设与管理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形成可复制、可升级、可推广的技术规范和精确准则,推动乡村消费环境持续优化。

以质取胜,打响放心品牌

  产品质量是保障百姓高品质消费的关键点位。按照“标准强省、质量强省、品牌强省”的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今年将继续引导企业严格执行质量法律法规和标准,通过以质取胜,打响放心品牌。

  2019年,浙江将健全“品字标”梯队,拓展“品字标浙江服务”、“品字标浙江农产”系列,完成新增“品字标”企业300家以上的目标任务。提高服务质量,广泛组织企业开展质量比对,以高质量的产品和高品质的服务赢得消费者。此外,无理由退货承诺也将作为打造放心工厂的基本条款,从源头上解决好产品质量问题。

  群众满意是对放心消费建设最好的评判,今年我省将继续通过放心消费指数评价来瞄准消费者的所需所盼,2019年全省放心消费指数目标要达到0.86以上,消费投诉处理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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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正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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