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月12日讯 2017年,是省委作出“五水共治”决战治污水,大战防洪水排涝水部署的关键一年。聚焦机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近日,省政协“五水共治”专项集体民主监督提出《关于完善和落实“五水共治”长效机制的建议》,建言完善落实五大机制。一起来看看,这些机制分别是什么?
以“河长制”为中心的
组织协调长效机制
建议
不断推进省级河长制,细化完善各设区市和县、乡、村分级分段河长责任制,对其具体承担的河道、湖泊治理与保护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推进和监督。加强河道巡查员和网格员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小微水体治理责任。
强化考核问责,制定县级及以上河长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的实施细则。把村级河长的履职情况列为基层建设的重要考评内容,纳入基层党组织责任清单和党员义务清单,作为重要考评依据。
进一步压实河长责任。大力推广河长制信息系统应用,充分发挥河长APP或微信公众平台作用,实现河长制信息全覆盖。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
运维管理长效机制
建议
认真做好运维设施的验收指导,严格执行验收标准,避免设施“带病”运行。
完善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主力、村民为主体的运维管理机制,进一步细化落实部门、乡镇、村、村民及运维公司责任。
加大运维管理投入,制定出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运行维护管理扶持政策,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施维修办法,设立财政运维资金,建立损坏赔偿制度。
健全专业化、市场化运维管理机制,引入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参与运行维护,推进以国有水务集团为第三方专业服务主体的市场化运维管理模式。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
运营长效机制
建议
加大截污纳管力度,加快老城区、老镇街区和开发区(集聚区、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加强雨污合流管网的分流改造,推进居民阳台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将更多的农村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探索对全省开发区(集聚区、工业园区)“五水共治”工作进行单独考核,把截污纳管作为考核重点。
大幅度提高污水处理标准,加快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污水处理排放地方标准,规定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应至少达到消除劣Ⅴ类水要求。
切实落实《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健全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评价机制,严格实行考核评价不达标运营方退出机制。
建立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基础档案信息数据库和数字化监管平台,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调度和水质变化进行实时监测。
城乡生活垃圾分类
减量工作长效机制
建议
明确市、县、乡镇、村、城乡居民的责任,细化相关职能部门管理职责和考核标准。
制定垃圾分类细化标准,出台《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管理条例》。
奖励和约束并举,完善垃圾分类减量正向激励机制。
加快推进覆盖可回收垃圾、可堆肥垃圾、可焚烧发电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垃圾和其他有毒有害垃圾等分类处置体系建设。
加大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培育和扶持,使各类可回收生活垃圾及时进入资源化利用渠道,切实解决回收难问题。
跨区域流域
联动治水长效机制
建议 …………………………………………………
深化水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健全流域上下游联合会商、联合执法、交叉检查等工作机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形成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治新格局
加快推进引调水重大工程、“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提升防洪排涝能力。
健全河湖库塘定期轮疏机制,逐河逐段建立常态化清淤档案。编制科学清淤技术指南,制定出台淤泥检测分类标准和技术指导规范,防止盲目清污、过度清淤。
对全省所有跨行政区域河流的交接断面水质进行考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河道水质进行定期监测,考核结果纳入“五水共治”和各级生态建设考核体系,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健全发达地区向流域生态保护重点地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推进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和污染赔偿制度,实行“双向生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