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月1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廖小清 通讯员 程灏)核心提示:水更清了、空气更好了、吃得也更放心了……这些年,生活在浙江的人们,越来越感受到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幸福。
幸福不断来敲门,人大监督不停步。本届省人大常委会按照“选准角度、掌握尺度、把握力度”的理念,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不断健全监督机制,组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有力推进了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落实,有效保证了法律法规在我省正确实施。
不管是“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现场,扶贫开发、创新驱动等重大战略部署,还是食品安全、公正司(执)法等热点问题,都有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广大人大代表参与监督的身影。通过他们持续监督、跟踪问效,进一步推动了相关问题解决和落实,受到群众欢迎。
专项督查
盯的是问题
“之前处于闲置状态的23家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从2015年的不到30%提升至65.6%……”在2016年9月底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省政府关于全省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中,这组数字引发社会关注。它意味着,投在这23家污水处理厂的近8亿元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在过去一年里提高了1倍多,建好的污水处理厂“晒太阳”现象得到基本解决,有力助推全省“五水共治”工作。
“五水共治”,治污先行。我省自2013年启动“五水共治”以来,污水处理厂实现从“县县有”到“镇镇有”的跨越,处理污水作用明显,但也有少数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2015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审计工作报告时,发现有23家污水处理厂因设计规划不合理、配套资金跟不上等原因,建成后基本闲置。
审计工作报告,晒的是数字,揭的是问题。2015年10月,带着审计部门发现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立即组织7个专项跟踪督查组,实地督查23家处于闲置状态的污水处理厂。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回头看”,成立调研组赴各地查看这些污水处理厂的整改进度,并审议省政府有关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情况报告,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督查的成效让调研组成员们很是欣慰,这23家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明显好转。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5年10月,他们来到金华琅琊镇污水处理厂时,发现该厂投资额1000余万元,2010年4月就完成了一期建设并通过验收。可直到他们去督查时,污水处理厂还没有投入使用,整整闲置了5年。人大开展跟踪督查后,当地立即行动,15天内完成了主要整改工作,日收集污水量由原先的400吨增加至约2000吨。2015年11月6日,该污水处理厂试运行,目前运行负荷率超过90%。
盯紧23家闲置污水处理厂的同时,省人大常委会还将监督延伸到全省所有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成效明显。到2016年7月底,全省80%以上的镇级污水处理厂已执行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
省人大常委会还全方位加强治水治气的监督。围绕打好“五水共治”攻坚战,持续开展跟踪督查,专题审议省政府“五水共治”等工作报告;继2014年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审议后,2015年再次采取统一部署、上下联动的方式,对大气污染防治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审议执法和检查报告的基础上,提出11个方面具体意见,要求政府逐项研究、限期整改、抓出成效,助推浙江全域内绿色发展。
不仅如此,省人大常委会在监督中还以问题为导向,注重挖掘问题背后的共性问题和制度缺陷,持续放大监督成效。
持续跟踪
拼的是韧劲
2016年11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省政府关于省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和省人大教科文卫委有关跟踪检查报告。报告显示,2016年,全省食品安全形势继续稳定向好,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从2015年的65.5分提高到70.3分。
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一跃迈入70分的门槛,这背后凝聚着全省各级人大和广大代表的心血。自2012年以来,围绕食品安全省人大常委会打出了持续监督“组合拳”:2012年,全省以统一部署、上下配合的方式,开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专题询问;2013年和2014年,连续开展食品安全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2015年,围绕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设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继续开展全省食品安全执法检查;2016年,又围绕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设、监管机制建设、社会共治推进、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处置等4个方面重点内容,跟踪检查各级政府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食品安全审议意见的情况。
一督到底,方见实效。“从检查情况来看,省政府及相关部门都能全面落实新食品安全法以及食品安全审议意见,食品安全工作成效明显。”省人大教科文卫委有关负责人说,经过这些年的努力,全省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不断完善,所有县(市、区)单独设立食品安全监管科室,所有乡镇(街道)设立食安委、食安办。2015年以来,我省还投入1.8亿元提升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全省61个县(市、区)建立了县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所有涉农乡镇都设立农产品公共服务中心,配备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免费对外开放。
“老百姓最关注的民生实事,就是人大要持续监督的重点主题。”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说。
几年如一日“跟踪监督”“持续监督”,群众感受到的是人大监督的“韧劲”与“硬气”。而这样的“韧劲”与“硬气”,不单单只有食品安全这一议题。
继2014年开展社会养老服务工作审议和专题询问后,省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又就此开展专项监督;连续多年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建立长效保护机制。
人大持续有效的跟踪监督,得到广大群众的肯定,不少人为之叫好和点赞。
多年一“题”
追的是效果
在看到一个个监督成效的同时,有人或许会问:省人大常委会围绕同一议题,连续几年跟踪监督,会不会“重复劳动”?事实并非如此,因为本届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绝非“简单重复”,而是“环环相扣”。
拿司法监督来说,2013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围绕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司法机关规范执法公正司法、司(执)法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等内容,逐年开展监督。
纵观这次监督,省人大常委会每年提出的司法监督选题,都突出不同的监督重点。比如2013年围绕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的重点问题和浙江出现的两起冤错案件中反映出来的司法工作实际情况,列出5项监督重点:完善证据制度、规范强制措施、正确适用有关程序、严格执行辩护制度和执行特别程序情况。2016年,更是细化到列出具体问题的清单,针对公、检、法、司4家单位,每家分别列出3个、共计12个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开展有明确指向性的跟踪监督。
“从这些监督选题可以看出,省人大常委会在推动公正司(执)法监督时,是逐年针对司法机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由浅入深,循序渐进进行监督的。并且在具体操作上,下一年度的监督内容是对上一年度的监督的呼应。”省人大内司工委有关负责人说,比如2014年的监督中就有对2013年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内容;2015年监督的廉洁司法情况,实际上是对2014年司法队伍建设的深化;2016年的主题,则是对2015年的内容进行重点跟踪监督。
这样的“前后呼应,一以贯之”,同样体现在省人大常委会连续开展的社会养老服务工作监督、食品安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监督议题中。
浙江是全国老龄化问题较为严峻的省份之一。预计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占总人口的24.17%。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2013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一系列动作,步步紧逼,有力地推动了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2013年,省人大常委会开展针对社会养老服务工作的专项审议和专题询问;2014年,省人代会审议通过养老服务促进条例;2015年,开展专题监督,跟踪推进条例贯彻实施;2016年,又对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如果说跟踪监督已成为增强人大监督实效、推动重点和难点问题解决的一个有效办法,那么当这个办法与“跟踪检查回头看”“满意度测评”“专题询问”“听取审议报告”“网上问卷调查”手段交叉使用、形成合力时,激发出了更为显著的监督效果。
开展公正司(执)法监督时,省人大常委会专门举行司法专题询问会,网上网下同步询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投票结果当场宣布并书面送达各司法机关,作为整改工作的依据和参考。在开展食品安全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检查时,为增强检查针对性、有效性,检查组利用浙江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开展食品安全网上问卷调查,开辟专门交流讨论区,共有1900余名代表参与了活动,收效良好。
近年来,伴随全省人大“满意度测评”“专题询问”等刚性监督方式陆续“登场”,从直观、量化的角度触动被监督机关的神经,对后续整改起到直接推动作用。同时,持续跟进、环环相扣的监督手段和方式,进一步增强了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也让百姓看到人大监督的决心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