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李旺荣
浙江在线杭州1月28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董洁)2个多月前,杭州余杭区“驱赶未拴绳狗反被狗主人殴打致骨折”的新闻,引发了一场不小的舆论风波。人们开始讨论,究竟该如何做好与人类共享生活空间动物的管理?如何对伴侣动物进行立法保护?
本次省两会上,一件由省人大代表、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李旺荣律师领衔提交的《关于制定<浙江省伴侣动物管理和保护条例>的议案》被釆用并被列入第7号议案引人注意。
“伴侣动物”一词近年来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伴侣动物”指的是长久以来与人类生活在一起,与人类建立起友爱关系的特定动物,泛指犬和猫。”李旺荣解释道。
不文明养犬、流浪猫繁殖过快等都是当下面临的社会问题,“但伴侣动物管理所涉及的远远不止对无证养犬、不栓狗绳的管理,伴侣动物的规范管理直接关系到现代城市生活中人与动物的和谐相处、城市文明建设,甚至关系食品安全、青少年心理健康等众多社会问题。”李旺荣说。
目前,伴侣动物已经走进了浙江的千家万户,但针对伴侣动物保护和管理的立法在国内都仍是空白。
京东发布的《2017宠物消费趋势报告》显示,杭州的宠物医院和宠物店占比为3.1%,全国排第五;2018年8月淘宝发布的宠物消费指数同样显示,杭州宠物消费热度仅次于上海和北京。一份份实打实的数据表明,浙江省内已经形成了庞大的宠物经济。
而目前,省内各地只出台了针对犬只管理的地方法规,以1995年出台的《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为例,对比北京、上海、南京、厦门等8个地方性养犬法规后,李旺荣认为,杭州的规定集国内最严苛之规则于一身,尤其是贯穿着“捕杀”、“宰杀”等字眼,已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方向。
李旺荣直言:“不文明养犬问题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人,而不是狗。 现行《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只有针对狗的抓捕,没有针对人的问责,其他地市的养犬规定也是同样,既管不了犬只,也保护不了人,出台新的动物保护与管理条例迫在眉睫。”
他认为,在制定伴侣动物地方立法的过程中,应管理与保护并重,以反虐待保护为基础,体现一定的现代动物福利理念。不仅应通过立法明确伴侣动物保护管理的范围和职能部门,还应明确伴侣动物的所有权,建立饲养登记制度,并实行养犬、猫分类收费模式。
“伴侣动物的所有人应文明饲养,妥当照顾,履行治疗、防疫、绝育义务。政府则应提供植入电子芯片、走失招领平台等配套服务。此外,在地方立法权限内,应严格规范猫、犬繁殖经营,严禁私自繁殖和买卖;对虐待和遗弃猫、犬的行为予以严厉的惩戒。”李旺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