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3月5日讯(记者 蒋欣如)目前,中国网民人数已突破10亿,形成全球规模最大的网络社会。不可忽视的是,网络暴力也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近年来,网络暴力违法犯罪频发,致使部分当事人“社会性死亡”,有的甚至造成更严重后果。
为此,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卫红表示,制定反网络暴力法是治理网络暴力的良方。
“多家媒体调研显示,超六成受访者曾经历过网络暴力,大多数人认为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立法。”罗卫红代表说,制定专门的反网络暴力法是回应社会呼声,也是现实的迫切需要。
当前,我国对网络暴力缺乏统一的认定,且裁判标准零散。尽管民法典、刑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中都有相关规定,但由于规定不系统,且条文间缺乏协调配合,导致认定标准不一、裁判尺度不同、法律责任不清,难以应对日益复杂和涉及面广的网络暴力问题,无法形成强有力的约束。
“目前看来,制定反网络暴力法已具备基础。”罗卫红代表说,中国网络立法的“四梁八柱”已基本构建,国务院及有关部门也就整治网络暴力出台了一系列办法规定,多年来的反网络暴力司法实践对治理网络暴力提供了有益参考,建议将这些经验做法进行总结,上升为制度、转化为法律。
网络暴力往往是多方共同促成的结果。罗卫红代表建议,发布者、转发者、组织者、网络平台,这些主体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需要逐一予以规定,“明确网络暴力的定义和范畴,通过具体的法律条文规范各方行为,而不是等到造成重大危害才进行事后惩处。”
网络暴力信息往往具有传播范围广、持续时间长、社会危害大、影响消除难的特点。遏制网络暴力,不仅要明确惩罚措施,更重在预防。
“制定反网络暴力法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反网暴法治宣传,有利于积极推动营造依法文明上网的氛围。”罗卫红代表说,近年来,多份相关部门关于网络暴力的规定均引起民众热议,相信法律位阶更高、更具权威性的反网络暴力法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后,必然会引起更大的关注,借由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对法律进行有益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