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4年1月24日在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陈金彪
各位代表:
我受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易炼红主任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也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履职的第一年。一年来,在中共浙江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委会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深入实施“八八战略”,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服务中心大局强担当,依法履职行权善作为,发挥代表作用聚合力,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作出了人大贡献。
——理论武装重引领。我们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健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闭环落实机制。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时提出的新定位新使命和“4+1”重要要求,出台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找准人大履职的着力点、结合点,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引领人大工作。
——主题教育重铸魂。我们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深化“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体系化开展溯源研究,举办“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专题研讨会,推出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传承弘扬好总书记留给浙江和浙江人大的宝贵财富。大兴调查研究,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梳理发现问题162个,推动解决59个,同时形成一批调研成果和制度成果,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彰显浙江味人大味。
——履职行权重实效。我们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系统推进地方立法,精准有力开展监督,应时有效作出决定决议,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人事安排意图,以法治之力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全年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10件,修改5件,作出立法解释1件,审议法规草案7件,批准报批法规46件;听取审议工作报告52个,对9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审查规范性文件128件;作出决议决定8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12人次。
——代表工作重活力。我们坚持代表主体地位,以工作、问题、建议、成果“四张清单”机制为抓手,组织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助推三个“一号工程”主题活动,收集意见6.5万多条,梳理问题清单9000多项,推动一大批问题解决。深化落实“两个联系”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2238人次,省人大代表进联络站联系群众6390人次,代表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制度机制重落实。我们健全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迭代“1+X”立法工作制度体系,建立人大监督与纪检监察、审计、行业部门、社会等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健全数字人大建设体系架构,出台人大财经、环资系统“五个四”工作规则,运行有序、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不断健全。
——基层实践重规范。我们坚持全省人大工作“一盘棋”,指导乡镇街道把牢工作主责主业,夯实法定会议主渠道,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巩固代表联络站主阵地,规范化推进基层人大工作。全面深化全省1507个代表联络站建设,持续打造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完善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推动各地票决(票荐)民生实事项目近1万件,努力把实事做实、好事办好。
——自身建设重效能。我们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换届伊始即作出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出台加强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的两个意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着力提升内力、汇聚外力、统筹合力,出台实施意见和系列工作举措,强化上下联动、左右协同,整体推进立法监督、主题活动和重点调研,履职实绩实效进一步显现。
一年来,常委会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实干争先,圆满完成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主要做了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聚焦深入实施三个“一号工程”,着力助推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
常委会出台助推三个“一号工程”行动方案,汇聚各级人大和全体代表之力,打出依法履职组合拳,切实做到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助力创新深化。围绕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强化科技创新的核心作用,修订科技进步条例,制定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对教育科技人才一体联动、新型科技创新举国体制浙江路径、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等领域作出创制性规定。在全国率先制定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用数字化技术赋能食品安全治理。聚焦数字经济创新提质,开展审议监督,推动数字经济招大引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培育壮大。听取和审议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情况报告,提出深化产学研融合发展、完善人才引育机制等审议意见,促进科教强省、人才强省建设。
助力改革攻坚。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把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为年度立法重中之重,组织省级相关部门、市县人大、专家学者同步开展课题研究、立法调研,提出的44项改革建议被纳入全省改革督办事项;常委会先后3次审议条例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上下联动检查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实地检查和部门自查,对近1万家企业进行问卷调查,提出29个方面问题整改清单,督促各方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持续破解创新扶持、转型发展、要素保障、权益保护等难点堵点。聚焦社会广泛关注的中小微企业司法保障,听取审议省公检法司四机关相关专项工作报告,推动提升办案质效、优化服务水平。
助力开放提升。围绕“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开展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省建设情况专项监督,推动“一港两引”、舟山危化品通道项目建设等取得实质性进展,助推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枢纽建设。开展国际经贸合作立法调研,审议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草案。组织在浙全国人大代表参与长三角区域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联合视察,推动解决制约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共性问题。组团出访印尼、泰国、越南、美国等国家,出境访问香港、澳门等地区,接待外事团组10余批,加强与友城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方议会的交流,积极助推经贸合作,促进高水平“走出去”、高质量“引进来”。
(二)围绕增进民生福祉,着力推动共同富裕先行示范
在推进共同富裕中先行示范,是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交给浙江的重大政治任务。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难点,依法履行职责,推动共同富裕美好蓝图变为幸福实景。
持续推动经济行稳致远。审议省“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并对数字经济发展、科技创新、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水安全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等6个专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监督,促进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顺利实施。听取和审议上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报告,以及计划预算执行、决算、审计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报告,联合督查审计发现未整改到位问题,修订审计条例,开展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促进经济稳进提质。深化拓展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制定新一轮监督五年规划,初步建立四大类国有资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全省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专项监督,审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查批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省级预算调整方案,推动财政资金更好发挥效益。为优化示范区建设国土空间布局,审议国土空间规划条例草案。聘请全国人大有关专家担任示范区咨询委员会委员,召开立法论证会,强化示范区建设法制支撑。
持续推动缩小“三大差距”。率先作出持续深化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加快推进为农服务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指导思想、实现路径、责任分工和保障机制,为加快完善为农服务体系,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审议推进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工作报告,就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农机具研发应用、健全农业公共服务体系等提出审议意见,助力我省农业现代化先行和高效生态农业强省建设。开展农村供水保障工作专项监督,对健全河(湖)长制,构建体系完备、安全美丽的“浙江水网”提出意见建议。检查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执行情况,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民族地区走好共同富裕之路。贯彻就业优先战略,审议就业促进条例草案。着眼维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满足美好生活需求,制定家政服务条例、红十字会条例,修改工会法实施办法。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工作专项调研,为全国全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先行探路。
持续推动高水平文化强省建设。聚焦办好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及时作出保障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适用时间的立法解释,精心组织全省各级人大和代表视察筹办情况。上下联动检查全民健身条例执行情况,组织1700余名各级人大代表参加,下沉到512个乡镇(街道)实地检查1113个点位,征集调查问卷5.6万份,条目式清单化提出审议意见,着力推动公共体育设施供给、全民健身活动开展等工作走深走实。审议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规划草案、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草案,依法保护省域文化资源。
持续推动生态文明绿色发展。在首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作出坚定不移深入实施“八八战略”高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的决定,引领打造生态文明绿色发展标杆之地。针对部分地区秋冬季节秸秆露天焚烧带来的环境污染突出问题,迅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助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开展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执行情况检查,督促压实地方和部门主体责任,完善湿地保护制度。坚持年度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审议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条例草案,倾力守护绿水青山。
(三)立足高水平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着力护航省域治理现代化
常委会强化“一线”担当,发挥“一线”作为,推动浙江在法治建设上打头阵、当先锋、作示范,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发展胜势。
整体推进地方立法。贯彻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协助省委召开全省立法工作会议,出台本届常委会立法工作的意见。强化立法工作系统谋划,编制省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规划,着力构建完备的共富省域法规体系。修改地方立法条例,出台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为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提供保障。健全立法工作指导机制,统筹协调设区的市立法项目,加强报批法规合法性审查,提升全省立法工作整体水平。
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创新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监督方式,听取审议省政府年度报告、审议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报告,新增信访反映情况报告,多渠道分析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实现从宏观到微观、常态到动态的精准监督。跟踪监督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围绕提高乡镇(街道)赋权事项精准度、加强综合监管效率等方面提出意见,持续推动我省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专题调研监察机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指导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现省市县乡四级规范性文件备案全覆盖,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依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作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决定,要求大力推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完善“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机制,健全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制定平安建设条例,聚焦风险防控、重点防治、基层治理等作出规定,理顺“大平安”建设工作体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制定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对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机关公共设施便民利用等作出规定。审议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条例草案,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强化宪法学习贯彻和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题学习宪法和相关法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的能力。修改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组织125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认真做好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颁发任命书等工作,切实增强任命干部的宪法观念。运用新闻发布会、贯彻实施会、媒体访谈等形式,加大重要法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加强人代会、常委会会议和重要工作报道,精心制作专题宣传片,组织“代表通道”“厅(局)长通道”;办好《浙江人大》杂志,持续开展“00后近看民主”活动,首次组织“外籍人士走进人大”,全网传播量超过1760万人次,讲好浙江人大故事、民主法治故事。
(四)突出人大主要渠道作用发挥,着力发展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人民代表大会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主要渠道。常委会立足人大职能、发挥人大优势,不断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扩大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健全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制度,首次组织群众视频旁听。加大民主立法、开门监督力度,完善专家论证、问卷调查等做法,广泛征求代表和群众意见。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共收集1900余条立法建议。受理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737件,深化领导干部下访接访活动,注重将共性问题转化为履职议题、代表建议,推动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支持和保障代表履职行权。及时开通运行“代表码”,全覆盖编入代表联络站“亮身份”,加大直接联系力度。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易炼红同志主持召开本届首次列席代表座谈会,面对面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加强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修订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审议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2件议案,879件代表建议已按期办理并及时答复,建议问题解决率有新提升,王浩省长等省领导领办的8件、主任会议研究确定的14件重点督办建议均已办理落实。开展代表履职经验交流和优秀议案建议评选表彰活动。制定实施系统化专业化代表培训计划,培训省人大代表300人次。保障在浙全国人大代表学习培训、视察调研等工作。
推动基层人大工作整体跃升。召开全省基层人大工作座谈会,指导各地“把好向、选好人、开好会、守好法、定好规、议好事、建好站、筑好基”。及时修改乡镇人大工作条例,举办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培训班。加强工作调研和督促检查,推动各地通过召开专题性会议、出台专项文件等形式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在规范开好人大会议、健全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机制、发挥居民议事组织作用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形成一批优秀示范案例,全省基层人大工作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丰富拓展基层民主实践。出台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指导性文件,优化完善运行标准,建立评价指标体系。丰富“联、商、督、促、智”功能,坚持线上线下、站内站外、固定移动相结合,推动全省各级人大1003个立法监督议题进站听取民意,组织国家机关进站问政会商3.5万余场,收集意见建议96万余条,进一步畅通民意反映渠道,促进民主科学决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持续擦亮参与式预算、代表亮身份、局长·代表面对面等实践品牌,深入推动基层民主建设。
(五)对标“四个机关”定位要求,着力提升常委会履职质效
常委会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一体推进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强化政治建设。常委会党组全面履行领导责任,加强对人大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37次,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召开全省人大机关党建工作座谈会,大力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整体推进全省人大党的建设。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36条办法,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改进作风、培树新风。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树牢“干净加干事、干事且干净”勤廉追求。
强化建章立制。修订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规范和保障依法履职。修改各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促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完善与省公检法司机关工作联系机制,增进工作协同配合。健全“加强党委对人大工作领导”考核机制,优化评价指标体系。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出台调查研究、基层减负、督办等制度,强化制度执行,确保各项制度用起来、活起来。
强化能力提升。以常委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为牵引,健全学习交流研讨机制,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题学习会、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暑期读书会。加强专门委员会组织建设,充实部分专业领域代表和基层代表担任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创新举办机关干部论坛,培训各级人大干部4200余人次,激发干事创业新活力。建立常委会咨询专家库,深化与党校、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合作交流,强化智力支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执法检查、立法调研、会议承办等工作。密切与市县人大的联系,通过工作联动、学习培训、研究宣传等途径,提高全省人大工作水平。
强化数智赋能。坚持“统、通、用”原则,健全数字人大“1512+X”体系架构,建成数字人大总驾驶舱和助推三个“一号工程”全景视窗,开发省人大数据治理平台,加强数据资源归集利用。突出实战实效,迭代完善地方立法、法治政府建设监督、财经数智、代表履职、融媒体等应用场景,着力推进数据贯通、应用贯通、平台贯通。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中共浙江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尽责的结果,是省人民政府、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配合协作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全省人民信任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小切口”立法还不够有力,地方立法的协同性、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监督工作方式方法还不够丰富,监督刚性和实效有待进一步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机制还不够健全,代表主体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品牌优势有待进一步放大;人大干部服务现代化先行的新本领还不够高,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这些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2024年主要任务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浙江“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再出发之年,也是省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把握新定位、勇担新使命,打造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优越性的省域实践范例,打造高水平平安浙江法治浙江,人大工作任重而道远。省委将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新征程人大工作和建设。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紧扣深入实施三个“一号工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守正创新、稳中求进、实干争先,推动我省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促进“稳”“进”“立”系统推进、协同发力,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在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中贡献人大力量。
(一)紧扣学思想促践行,持续深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生动实践。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注重深化内化转化。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把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加强整体谋划推进。对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4+1”重要要求,谋准谋实人大工作的主攻方向和具体抓手。举办庆祝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活动,配合开展中央和省委相关文件落实情况督查,协助开好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第一时间抓好重点任务责任分解,全面推进贯彻落实。深入研究阐释宣传。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研究,拓展溯源溯史溯理研究深度和广度,充分发挥人大工作研究会、常委会咨询专家库等各方面作用。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持续推进融媒体矩阵建设,密切与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联系,着力扩大人大工作的影响力。
(二)紧扣立良法促善治,加快完善省域法规体系。贯彻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加快制定适应现代化先行要求的地方性法规和制度规范。推进系统化架构。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先行示范,聚焦共同富裕、营商环境、法治浙江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统筹开展促进类立法和管理类立法、综合类立法和“小切口”立法。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一关键,按照“缺什么、立什么”原则,注重选题针对性、创新性,系统研究路径方案,科学设计制度举措,确保所立法规可行管用。推进项目化实施。认真组织实施年度立法计划,继续审议共同富裕示范区促进、国土空间规划、就业促进、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绿色低碳转型、公共法律服务、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等条例草案。制定“千万工程”、民用航空、发展规划、城镇社区建设、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条例。修订修改旅游、未成年人保护、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等条例。开展国际经贸合作、创业投资、平台经济、海洋经济、网络综合治理等立法调研。发挥决定权行使的“短平快”优势,就金融强省、设立“浙江企业家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等分别作出相关决定。推进机制化落实。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深化实施“双组长”制,健全法规立项、调研论证、起草审议、公布实施、评估评价全周期工作机制。统筹立改废释、备案审查等工作,落实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将法规宣传解读贯穿立法工作全过程,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工作的审查指导。
(三)紧扣重创新抓规范,切实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召开全省人大监督工作座谈会,纵深推进监督选题精准化、监督程序规范化、调研检查实效化、审议意见清单化、监督评估智能化、监督贯通聚合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参与度获得感和省域治理法治化水平。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上下联动开展科技进步“一法两条例”执行情况检查,听取和审议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构建“315”科技创新体系,加快打造三大科创高地升级版。跟踪监督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听取审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报告,加强计划执行和预决算审查监督,建立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跟踪监督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听取和审议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报告,开展相关领域特定问题调查。围绕打造共同富裕标志性成果,上下联动开展医疗保障专项监督并进行联组审议,监督医疗资源合理布局情况。听取和审议关于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及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决定落实情况的报告,探索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监督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执法司法工作并开展专题询问,检查噪声污染防治法执行情况,开展河长制规定执法检查,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围绕提升省域治理现代化水平,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专项监督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侨务工作情况报告,开展出境入境管理执法检查。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监察机关工作相关调研。健全监督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强化联动监督、组合监督、跟踪监督,注重与“一府一委两院”沟通协调,深化人大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加强长三角人大协同监督,不断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紧扣强基层固基础,积极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范例。召开全省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围绕“两码”“双联”“团组”“站点”四项建设和服务水平、作用发挥两个提升,系统研究部署代表工作;总结实践经验,作出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的决定。更加密切同代表和人民群众联系。深入实施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机制,坚持与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全面增强代表中心组、代表小组活动实效,以专业小组为依托推进专门(工作)委员会联系代表常态化。发挥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全国人大财经预算工作联系点阵地作用,让群众找到代表、让代表走进群众。更好支持保障代表发挥主体作用。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务实有效推进代表学习培训,健全代表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机制,更多邀请代表参与常委会、专委会会议和活动。完善“四张清单”机制,精心组织各级人大代表主题活动,提高代表调研、视察实效。聚焦推动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协同开展长三角地区全国人大代表联动视察。认真审议代表议案,完善代表建议督办机制,组织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专题视察。更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推动乡镇街道、开发区人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健全工作指引和标准体系,持续放大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街道居民议事组织等品牌功效,依托基层治理体系,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开展“浙江人大工作与时俱进通报表扬”活动,总结推广基层民主实践经验。
(五)紧扣提本领严作风,全面加强勤廉并重履职队伍建设。坚持“四个机关”的定位要求,深化实施提升内力、汇聚外力、统筹合力工作机制,推动自身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塑造党建统领新优势。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扎实开展“基层党建争先攀高行动”,以高质量党建推动高效能履职。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厚植机关廉洁文化,纵深推进清廉人大建设。激发履职担当新动能。健全选拔任用、教育培养、考核激励、监督管理全链条机制,强化思想、政治、实践、专业全方位锻造,提升学习、履职、调研、创新全要素能力,努力建设一支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人大干部队伍。构建闭环落实新格局。围绕构建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的要求,加强与市县人大的联系联动,深化数字人大建设,不断健全人大履职行权制度规范,强化制度执行的刚性和约束力,切实做到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形成求真务实、敢作善为、雷厉风行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各位代表,使命催人奋进,实干方显担当。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浙江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勇当中国式现代化的先行者,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