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月17日讯 再创浙江民营经济发展新优势迎来重大利好!16日,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下称《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王瑞贺表示,这是全国首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省级专门地方性法规,为通过地方立法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浙江方案。
去年省人代会上领衔提出制定《条例》议案的省人大代表、泰昌集团副总裁王茂法,16日在大会现场按下表决器,见证了《条例》通过的难忘时刻。他说:“我们民营企业家看到了浙江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的担当。”
民营经济是浙江的最大特色、最大优势和最大资源。2019年,浙江在册民企达233.4万家,占全省企业总数的92%,预计民营经济增加值约占全省生产总值的65.7%。
打破各种“玻璃门”“旋转门”,将于2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对保障民企市场准入、平等使用资源要素、融资监管、保护民企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等进行了针对性的制度设计。《条例》专设“平等准入”一章,其中明确规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民企都可以依法平等准入;政府采购和投标活动不得限制或排斥民企参与等。
“我更加感到党委、政府真正把民营企业家当自己人了。”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对银行贷款问题感受颇深,他说,以前会碰到和国企贷款利率不同、担保程度不同等情况,现在《条例》要求一视同仁,体现了坚持竞争中性原则。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林说,省委高度重视这次立法。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后,浙江迅速出台并实施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31项举措。去年,《条例》成为省人大常委会的一类立法项目,共征集各方意见建议1500余条,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3次审议后,提请本次省人代会审议。
《条例》总结提炼了浙江各地民营经济发展经验,如“支持保险业金融机构开展民营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业务”就吸收了台州经验。得知《条例》通过,位于台州的浙江永耀灯饰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剑跃表示,公司日前就是在泰隆银行台州分行通过这样的银保合作业务,申请到7万美元贷款,解了贷款难,“这项举措上升为法规,全省将有更多民企受益”。
“这部法规着眼破解由于所有制不同导致的不平等问题,通过立法创新制度供给,为民企提供可靠的、可预期的法治保障。”参与起草《条例》的省经信厅干部应云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