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二次会议
听取各代表团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报告、预算报告以及《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通过两个办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1月13日上午举行第二次会议,听取各代表团关于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报告、预算报告以及《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草案)》等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关于《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和《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通过办法(草案)》酝酿、讨论情况的汇报,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这两个办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会议由主席团常务主席熊建平主持。主席团常务主席易炼红、王浩、王成、梁黎明、陈金彪、李卫宁、李学忠、赵光君、史济锡、鲁俊和主席团成员出席会议。
12个代表团一致认为,五年来,我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同全省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拼在一起,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扎实开局,经济发展质量显著提升,改革开放再创佳绩,创新发展能力大幅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城乡一体化步伐加快,民生福祉不断提升,文化浙江建设结出硕果,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迈上更高水平,疫情防控交出高分报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站上了新的更高起点。2022年,我省经受住了超预期的冲击和挑战,为本届省政府工作画上了圆满句号。政府工作报告对我省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推动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指明了实现路径,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盼,站位高远、重点突出、切实可行,是一个高举旗帜、提振信心、聚力发展、团结奋进的好报告。
12个代表团一致认为,《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草案)》聚焦中小微企业这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立足巩固提升我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创新实践的迫切需要,对于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提振中小微企业发展信心,激发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各代表团在审议时,围绕建设浙江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创新发展新动能、推进数字化改革、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激发各类市场活力、创建乡村振兴示范省、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推进文化强省建设、增进民生福祉、加快建设整体智治现代法治政府、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等方面,联系各自实际提出了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