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16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梁黎明副主任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和2023年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的决策部署,高站位服务中心大局、高水平依法履职行权、高效能聚合代表力量、高标准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人大在全面深化民主法治建设、加快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高地中的主力军作用,深入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浙江的生动实践,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推进“两个先行”、加快打造“重要窗口”、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贡献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