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16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占国院长所作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思路和2023年任务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以深化“四项建设”为抓手,加快新时代法院现代化建设,与时俱进、守正创新,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推进“两个先行”、加快打造“重要窗口”、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提供坚强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