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2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3年1月14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22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3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会前初步审查基础上,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有效应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统筹打好疫情防控、稳进提质组合拳,经济运行经受住了超预期的冲击和挑战,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成绩殊为不易。同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创新能力有待提升,缩小“三大差距”任重道远,优质公共服务供给还难以满足群众需求,绿色低碳发展和能源保供稳价还面临不小压力,经济、金融、安全生产等领域风险隐患仍不容忽视。对此,必须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计划草案,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十四五”规划总体要求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主要预期目标和工作举措总体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关于2022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要紧扣“两个先行”目标任务,全力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着力稳定预期提振信心,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精准高效实施“8+4”经济政策,强化督促检查和评估问效,及时消除政策落实中的堵点卡点,让政策早发力早见效,让市场主体早受益早解渴。加快启动实施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等十大工程,加强统筹协调服务保障,着力推动项目落实落地。坚持把激活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进一步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大力拓市场抢订单引外资,多措并举推动外贸外资平稳增长。全面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切实为企业降本减负、排忧解难,着力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发展信心,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二)着力强化创新驱动,加快建设浙江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更大力度统筹教育、科技、人才工作。加快构建科技创新体系,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科技创新平台提升发展。加快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培育力度。聚焦产业升级和科技创新双联动,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大力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大力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服务业新体系,推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
(三)着力推动改革攻坚和开放提升,进一步增强发展动能和活力。大力实施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大力支持和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入推进数字化改革、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等重大改革。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全方位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高标准建设自贸试验区,加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双向联动,更高水平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四)着力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有效防范和化解经济、金融、安全生产等领域风险,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快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大力推进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提升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水平。大力推动就业创业,加快推进“扩中”“提低”,不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健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养老托幼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办好民生实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统筹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和能源保供稳价,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建设美丽浙江。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全力办好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更高水平推进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建设,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