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2时,位于北京人民大会堂中央大厅内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代表通道”再次开启。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姒健敏就浙江立法保障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接受中外记者集体采访。
△记者向姒健敏代表提问(视频片段)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我们一直都比较关注地方立法工作,所以我们这个问题想问姒健敏代表。我们关注到不久前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在社会各界引起了比较广泛的关注。想请问您,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为什么要出台这么一部地方性法规,还有,这部地方性法规对于“放管服”改革来说意味着什么?这种做法会不会在全国各地产生一种示范性的效应?
姒健敏:“最多跑一次”是早在2016年下半年,在“放管服”改革过程中浙江省人民政府提出的一个理念。就是指办一件事要能够在一窗受理、集成服务、限时办结、最多跑一次,显示出政府的改革决心。这项改革在2017年写入了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以及各地和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两年多的实践,“最多跑一次”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现在,浙江省民商事以及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审批程序90%以上都实现了“最多跑一次”,有60%的事项可以不跑,甚至在掌上办、网上办。还有“最多跑一次”改革过程中形成了许多好的做法、行之有效的政策和措施,我们希望能够把它固化下来,作为一般性原则和规定。在改革过程当中,我们也发现许多需要政府授权的事项,我们为了保证这项改革的深入和进行到底,就需要这么一部法律。
我们在这项改革过程中发现,有48条法规规章与国务院相关部门的法规规章不太协调或者需要授权。深化这项改革,既要于法有据,还要留有空间,把“最多跑一次”改革进行到底。今年1月1日,这项法规开始实施,我相信对各地的“放管服”改革来说都是一个借鉴,也可以说是我们先行先试的一个成果和成功范例,起到了一定的示范作用。
△姒健敏代表在答记者问(视频片段)
【浙江新闻+】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首次开设“代表通道”。我省3位全国人大代表先后亮相“代表通道”,与中外记者面对面,分别是杭州市市长徐立毅、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红艺和浙江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
2018年11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并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放管服”改革领域首部综合性地方法规,为浙江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