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他所在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要始终把人民安居乐业、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等实际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基于我们党和国家的人民性,反复强调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始终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工作。笔者认为,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的理念一以贯之地体现在维护人民利益、关心民生疾苦、解决实际问题上。学习和践行这一人民观,必须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人民至上理念落实到完善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和医疗健康等民生保障制度上,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
就业乃民生之本。从“六稳”到“六保”,就业问题均居首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多次提及“就业”, 提出了一系列“加大宏观政策实施力度,着力稳企业保就业”的举措,强调“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足见稳就业不仅关乎民生改善,而且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要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就要不断扩大就业、创造更多岗位,让人民群众有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公平的就业环境、更可靠的权益维护,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为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在就业优先、公共就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带动就业、灵活就业、劳动关系协调、公平就业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全面评估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和就业的影响,加大减税降费力度,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强化对稳企业的金融支持,要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资助以训稳岗,鼓励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劳动关系。疫情期间,基于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的新经济、新业态迅猛发展,催热了“新就业形态”,要顺势而为、及时跟上研究,把法律短板及时补齐。
教育关乎人民发展利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就是维护人民利益、就是保民生,为了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党中央在顶层设计上出台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保证了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坚持和完善党对教育全面领导制度,深入推进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完善教师地位待遇等保障制度。要推动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健全财政教育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优化投入结构,让教育资源惠及所有家庭和孩子,让他们有更光明未来。要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加快补齐教育发展短板,完善国民教育统筹协调发展机制。要全面推进教育法治建设,完善教育制度实施体系,完善教育决策和执行制度,健全教育政策性文件制定程序,实行重大教育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咨询、听证、公示制度。在常态化制度建设的同时,要聚焦民生热点并做出制度性安排,科学评估疫情期间,运程教育、在线教育等教育业态的运行及其作用,给予更加明确的法律定位。
社会保障是民生安全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重大疫情面前,我们一开始就鲜明提出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可以不惜一切代价”。人民生命高于天,习近平总书记5月24日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湖北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坚持整体谋划、系统重塑、全面提升,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升疫情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完善公共卫生应急法律法规,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着力从体制机制层面理顺关系、强化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不断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覆盖人数最多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需要加强一系列重点制度建设,为基本民生保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要坚持应保尽保原则,健全统筹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加快落实社保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制度。统筹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此外,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作者系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特聘教授、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