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浙江省绍兴市几家主要新闻媒体都发布了这样一份公告:当地公交总公司将从4月1日开始实施“文明乘车爱心卡”活动。这项旨在鼓励当地市民主动让座的活动,其中一条主要奖励措施是,主动让座者可以领取“爱心卡”,凭每一张卡能获得0.5元的公交IC卡充值金额。这一被外界简称为“有奖让座”的新举措,还未正式实行就吸引了广泛关注并引发不少争议和质疑。
据绍兴市公交总公司介绍,今后,乘坐全市200余辆有人售票的公交车,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等特殊乘客让座,可以向司乘人员领取一张“爱心卡”,每集满10张卡,能在公交IC卡充值点获得5元钱的充值金额。此外,一年内如果累计获得50张“爱心卡”,还奖励面值26元的公交IC卡;累计获得100张卡,可评为年度“爱心乘客”,受邀参加公交公司组织的各类联谊活动,并成为公交服务质量义务监督员。公交公司首批已印制了2万张“爱心卡”。这项活动在无人售票公交车上暂不实行,主要考虑车上仅有司机一名司乘人员,如由司机发放“爱心卡”,对行车安全可能造成影响。
“让爱心在车厢里流淌,让温情在心灵间传递”,一张小小的红色心型“爱心卡”,因为负载了0.5元钱的“价值”,在一些人看来,这种“给爱心标价”、“用钱买道德”的办法不能接受。浙江一家新闻网站发起了对此事看法的投票,结果近3500名投票者中,有82.9%认为“是对让座这种无私行为的‘侮辱’”。
对此,绍兴市公交总公司负责人表示,推出“爱心卡”的目的是倡导文明行为、营造良好的文明环境,但让座不是为了那0.5元钱,不能因为涉及了物质奖励就判定这一办法“侮辱”了爱心和公德。“社会上设立见义勇为基金,奖励那些见义勇为的好市民,是为了弘扬正气,不让英雄‘流汗流血又流泪’;现在我们奖励主动让座者,也是这个道理。”
有专家学者认为,倡导主动让座等文明行为、社会公德,过去仅靠动员、教育,效果有限,脱离具体道德状况谈道德难免成为“空中楼阁”;在现阶段,尝试采用类似“爱心卡”这样的辅助引导手段,未尝不可,应该允许探索。绍兴文理学院法学院社科部章越松副教授说,过去大家认为让座是一种自愿、无偿行为,但事实上,还是有一些人在公交车上不会主动让座,公交公司推出“有奖让座”措施无可厚非,即使有人最初是冲着0.5元钱的奖励来的,但一段时间后,这些人无形中就会养成良好习惯。
“爱心卡”究竟能否推动更多的人主动让座、营造文明氛围?一位绍兴市民的顾虑有一定代表性:“让座就让了,再要向售票员领一张‘爱心卡’,很难为情的。而且,也担心旁边的人怎么看我,好像我让座真的为了0.5元钱奖励一样。”绍兴市机关干部倪雪江觉得“有奖让座”很难奏效,可能一些乘客反而会想,“我又不要那0.5元钱,让别人去让座好了”。在他看来,其实让座者更需要的是一声真诚温暖的“谢谢”。不少主动让座者曾经遭遇尴尬,被让座的人理所当然地坐下,一点笑容、一个谢字也没有,这也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直接影响了让座良好风气的形成。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魏贤超教授认为,“爱心卡”、“有奖让座”之类的尝试,从表面上看,是物质奖励,从实质上看,对人的激励主要还是发生在精神层面。可以考虑在此基础上,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比如改进“老弱病残”专座措施,让乘车者逐步形成一种根深蒂固的意识和习惯:如果我不是“老弱病残”,我根本不好意思去坐。还可以探索更多途径和方法,表扬、奖励让座等文明道德行为,提高让座行为者的社会美誉度,满足他们的高层次心理需求,使他们体会到道德行为的精神价值和心理享受,从而产生更长远的激励和鼓励作用。
此前,在上海、湖南株洲等地,也推行过“爱心让座奖”等类似措施,多数因种种原因已告停顿。绍兴市公交总公司表示,虽然面对种种争议,还是要将“爱心卡”活动进行下去,尽量完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避免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比如规定乘务员在发放“爱心卡”的同时,要向领卡者表示感谢;同一车次重复让座限领一张“爱心卡”,防止个别人故意抢座再让座,成为“职业让座者”;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规定公司职工不列入发放对象,每天登记和统计发放情况,防止乘务员送人情或私吞“爱心卡”。此外,“爱心卡”活动试行期定为一年,其间可能会根据实施情况,适当调整鼓励方式。比如,可以考虑设立“爱心卡基金”,不再将0.5元充入个人的公交IC卡,而改为存入专项基金,累计到一定数额后再捐赠出去,以这种形式延续爱心。